何自刚从未想过,救人牺牲后的“奖励”,是被扔进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
一睁眼,他成了部落里被猎手们抬回的“死者”,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庇佑的活死人。蛮荒大地,猛兽环伺,邻族相食。
面对的不是英雄的欢呼,而是比野兽更凶残的生存绝境。
但他带来了五千年的文明火种。
当巫祝祈求鬼神,他烧出第一件坚硬陶器。
当族人力竭狩猎,他开垦出第一片丰饶农田。
当众人穴居野处,他筑起第一座遮风挡雨的城池。
从冶炼第一块生铁,到扬起第一面风帆——他让这个濒临灭绝的小部落,拥有了神明都不敢赐予的力量。
从几十人部落的“死者”,到数百万子民的王。
他用一生,在史前大地上,亲手刻下文明的第一行史诗。
翻开本书,见证一个文明,如何在一个人手中诞生。
发展方向没什么问题
就是文笔稍微有点稚嫩,有些地方写的感觉不够味儿,太平淡了点
原始社会称王有什么意思!
这名字第1句我就绷不住了
哪有原始社会叫刚的呀?原始有刚这个概念吗?
柴米油盐
作者有空,回答一下千年经验,为啥总结生存要素,要把柴放在第一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