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杆魂幡穿越三国,成了被曹操称为“守户之犬”的刘璋。
知足常乐的刘璋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守户有什么不好?不说别的,起码逍遥一生应该不成问题,何必提心吊胆的打打杀杀。
但想到因为上蹿下跳的老爹而被扣押在京城中的经历,慎勇的刘璋选择提前溜到益州苟着。
用魂幡培养些忠心能干的谋士武将、官吏士卒,埋头种田。
本想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奈何身边总有些不平事,看不过去的刘璋只好清理门户。
可谁知道,清着清着,刘璋发现自己的“家”越来越大。
数十年后,看着插遍天下的炎汉旗帜,刘璋疲惫不堪的扔下手中的奏折。
唉,你们真是害苦了朕啊!
废话有点多,实际内容推进少,文笔还行,主角有点理想派
主角性格问题太大了,而且不明白汉代能不挨饿就已经是好日子了,主要是生产力低下,农业技术低下,不想改良这些,反而一直圣母,还提高待遇,给流民买衣服,吃好一点的米,那民众只是现在没死,迟早也要死。而且就算主角让整个县的人吃上好的,饱的,那饿死的就是其他县的百姓。作者看似查了资料,实则自己没看懂。
主角挂太大了,当一个县令,管一个几万人的县,手里的魂幡就能控制五百人。 你这还需要奋斗,还需要动脑? 一个魂幡手下领十个士兵,五千人,横推一个县,才头到尾犁个边都行,管你什么地主世家。 主角这感觉就像在玩过家家一样。 有种西游记唐僧在水浒传取经,九九八十一难拦路人是梁山水泊的宋江李逵。 孙悟空和李逵比力气,沙僧和浪里白条张顺比水性。 就是这种感觉
就一点啊,黄巾之乱都还没发生,主角就敢给刘焉说天下快大乱了,益州有天子气,我想去打前站。然后刘焉还默许了,还帮忙运作。真牛逼啊,身为汉室宗亲连黄巾之乱都没爆发就敢这样蛐蛐大汉帝国?
还是类似的风格看的很舒服。
开始就要收几万流民 然后还高待遇 玩个屁
一个冷知识:古代赈灾的真相1.真赈灾-组织灾民迁移开荒,过程中十不剩一;2.假赈灾-圈禁灾民,明天发一碗糊糊,慢慢饿死灾民,最后十不剩一;
这本书的数据太水了 在古代那种生产力,一个郡的粮食产量有几千万石
为什么不用府兵制,直接分田感觉不好,有功劳才分才是正确的
看到58章,照作者这种写法是不是全大汉都要养不活一个县的人口。作者咋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