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何谓巫师?”
巫师是自主探索的先贤,是追逐真理的求学者,是一群毫无底线的癫狂之徒,是意志坚定的践行者。
“我们拆解了狼人的肌肉和骨骼,我们找到了以生命承载魔力,提升魔力,进化躯体。”
“我们探索吸血鬼对心脏的掌控,推导魔力和血液的转换公式,我们掠夺了神奇生物的血脉,理解28纯血家族因何而傲慢。”
“我们不理解为何妖精这么强大…”
“通过战争,我将剑锋架在妖精王的咽喉,让它虔诚的为我奉上答案。”
摄魂怪是我的斗篷。
默默然是我的魔杖。
博格特斯我的阿尼玛格斯。
我贪婪的追逐着每一种族群的天赋,观测它们,理解它们,得到它们。
题材很有潜力,可惜文笔进步空间实在有点大,而且跳时间跳的有点太随意了。感觉可以考虑练练笔,练好以后把这本书重启也挺不错的
巫师和修仙可以说是最强最广泛的体现了,拥有魔力和精神力,能直接跳过材料的问题,可以说是知识越多,实力越强!划分好进阶修炼体系和架构好多重学院各级淘汰的学习体系,如果巫师体系形成文明的话,就凭百年来的理论科技凭借那些站在金字塔尖的传奇巫师(科学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直接推到三、四级文明的程度。理论科技有多高,巫师文明的实力就有多强
除了文笔以外其他的很好
刚刚看到吃魔力食物死掉小女孩,感觉是把诡异辐射巫师设定按在哈利波特巫师上,魔力永不消失还会造成麻瓜死亡,那天选之瓜这种娶巫师老婆的不是天天都被魔力包裹着?跟他儿子抢口奶都要冒着生命危险,那些被施展了麻瓜屏蔽咒的地方不是要人畜灭绝了
题材有点意思
可内容没有唯物的严谨感,也没有唯心的浪漫感。所以不怎么吸引我
熬复方汤剂需要二十一天,而养成一个人的习惯需要的也是二十一天正确重复的练习 这就是二十一天法则 一个麻瓜千里迢迢跑去霍格沃兹,找一个小妞,然后让她帮自己熬制复方汤剂,并且要求过程中陪同 我的老天,也就我知道你是追逐成为巫师,不然我都认为你这表白啊
唉
看完了,脑洞真不错看着挺好的,可惜配这文笔白瞎了
虽说哈利波特是本儿童读物来着,但写的太幼稚也不是个事
题材不错,但是文笔太差,没有阅读下去的欲望,尤其是黄金三章,没有任何抓读者眼球的剧情爆点,甚至可以说很水。
脑洞不错,但是很多情节不严谨,有些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