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 搅和大宋朝 作者:吴老狼 状态已完结字数65.3万字分类历史子分类架空历史最新章节今天上架更新4年前来源起点 去起点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深夜中,岳飞举起手里的红外线热成像夜视仪观察金兵营地,“金兵没有埋伏,可以夜袭!”大地上,韩世忠骑着摩托车一路狂飙,口中哈哈大笑,“痛快!比骑马痛快多了!金狗的千里马都追不上我!”马良:“废物!说明书和无缝钢管都给你们弄来了,居然还给我搞不定一支后装膛线枪!”赵九妹掩面惨叫,“朕的大宋,算是被马良这货搅和得一塌糊涂了!” 展开 标签 男频扮猪吃虎架空历史谋略 数据数据说明 → 178章节0月票3.9万推荐票8088粉丝 作者的其他作品 晚 晚清之乱臣贼子 我 我叔宋太宗 祸 祸害大清 乾 乾隆盛世,再难也要反! 汉 汉当更强 三 三国好孩子 大 大宋权相 北 北宋有个好弟子 回 回到大明当才子 垃 垃圾食品援助蜀汉 收录书单 1 书书书书书 我只想静静的看书 一些看过的书,自娱自乐! 92作品318收藏2年前更新 读者还在看 我 我刚要造反,李世民为我披上黄袍 浮云春秋 崇 崇祯黎明1627 花非花月夜 人 人在红楼,看见鲁智深倒拔垂杨柳 一勺秦淮 穿 穿越曹彰:从截胡甄宓开始夺嫡 堕落的狼崽 穿 穿越帝释天,日记被莫小贝曝光了 任东歌 北 北宋跨时空速递 窗前暖阳 穿 穿越大明:我能接收现代物资 黄文才 词 词条复制,从拐走王语嫣开始 羽化大帝 聊 聊天群:从华山岳不群开始 青山非远 灭 灭清 木允锋 大 大流寇 傲骨铁心 巨 巨舰横宋:我的物资来自祖国 伴读小牧童 回 回到大明当才子 吴老狼 北 北宋有个好弟子 吴老狼 垃 垃圾食品援助蜀汉 吴老狼 大 大宋权相 吴老狼 三 三国好孩子 吴老狼 汉 汉当更强 吴老狼 乾 乾隆盛世,再难也要反! 吴老狼 祸 祸害大清 吴老狼 读者评论 34 最热 最新 穿越大宋,第一件事就是永远不要对大宋抱有任何期待,这就是一滩屎,还是稀的展开这次不要系统文了吧。安你以前的风格写就好。不要在弄系统文了展开最近两本系统文,真看不下去了,你以前那种张好古、陶应那种风格是真的好看。之前那部大宋也不错啊展开感觉又要走老路了,又是为苟而苟,一个穿越者心中的封建时代是怎样的?造反,杀官家心腹以后要洗白过幸福生活,主角心中皇帝和官员是什么样的概念?老狼与其他历史文区别就是主角安全感太足,感觉比较别扭。展开好好的写历史不好吗?非得要写系统,看着没有历史代入感,总觉得根玩游戏一样。也是追了你十几年的老读者了,你最近这两本系统文我一点都看不进去。你就好好的写写历史争霸文也比这强,你就专写反清的我也能看的下去。我觉得你的编辑是不是和你有仇,系统文就不适合你,还让你写。展开混了半年还有淘宝金手指相助竟然连一支千人精锐都军队都拉不起来,还眼巴巴的投降大怂,我直接就无语了都展开这几年老狼真是越写越倒退,是不是把号卖了?按照以前的写法祸害大清回到大明当才子的呢种巅峰时期还会写不出好书吗?展开你看看那些历史类的爆款,有带系统的吗? 你本来是做肉夹馍的,结果看人家奶茶卖得好,结果就把肉夹馍里的汤汁改成奶茶,奶茶味的肉夹馍能吃吗? 本来张好古、吴应熊写得都很好,最近起点明末清初的反清文又很火,为什么不好好干你擅长的事呢?展开宋朝南迁后,皇帝、贵族、文官、武将、地主、商人掀起了兼并土地的狂潮。大地主收租十万已不再是罕见的现象。溧水县石臼、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绵亘八十四里,号永丰圩。起初是官府所有,百姓承佃。后来宋朝把永丰圩赐给蔡京,又赐给韩世忠,以后又给秦桧。他们一次得赐田即多达十万亩,想见占地数量的庞大。秦桧在金陵“田业甚富”,见于记载的有永宁庄、荆山庄等等。秦桧的后人,据说“家道”“衰落”,“生产亦薄”,但每年还有租米十万石的剥削收入。秦桧一党的武将张俊,喜殖田产,罢将家居后,每年仍收入租米六十万斛。如以一般田租每亩不足一斛计算,即占田六、七十万亩。一一五一年,高宗到张俊家,张俊接驾供宴,进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共几百种。又进献多种宝器,内有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余颗,玛瑙碗二十件,各种精细玉器四十余件,绫罗锦绵等一千匹,另有名贵的古玩书画多种。家居收租的张俊,豪华奢侈,超过了北宋以至唐朝的贵族。秦桧、张俊等官僚,都占有几十万亩良田,他们在政治上主张投降妥协,苟安江南,正是反映了那些兼并了大片土地的大地主们的利益。 北宋初,地主打死佃客,还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到哲宗元祐(一作神宗元丰)时,才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到邻州。一一三一年(高宗绍兴元年),南宋官府规定再减罪一等,改为发配本州。这实际上是把佃客的法律地位连续下降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佃客因此“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佃客连最起码的生命权利也失去了保障。一一九○年(光宗绍熙元年),南宋又规定佃客不能控告地主。这就是说,佃客只能听从地主任意宰割奴役,连控诉的权利也没有了。 南宋末年,官僚吴思敬妻段氏,向官府控告佃客谢五乙兄弟“盗葬”吴家的土地,使吴家的“风水颠末,已经六年”。地方官不问情由,便断定谢五乙兄弟是跟地主争占土地,是不顾“主佃名分”,“欺其主母孤寡”,重惩了谢五乙兄弟。官员们还认为:象这类事情,官府应该出来“主盟”,否则,不仅地主段氏“有妨安葬”,以后凡地主离田稍远,佃客都可强占,那么朝廷设官置吏又有什么用呢? 元朝灭宋时,忽必烈已逐渐建立起封建的统治秩序。元军南下作战,也不再单纯以掳掠奴隶为目标,而注意于保存江南财富。因而,南宋灭亡后,南方的剥削制度和汉人地主的势力,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 元朝在江南各地,委派蒙古、色目官员去进行统治。但这些官员只知贪求财富,不知江南情事,因而往往被南人富豪所操纵。《元典章·刑部十九》收载大德十一年杭州路呈文说:“把持官府之人,处处有之,其把持者,杭州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王帛,好奇异者与之玩器。日渐一口,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贪官污吏,吞其钓饵,唯命是听,欲行则行,欲止则止,”另一件公文说,豪富兼并之家“威福自专,豪强难制,侮弄省官,有同儿戏。”蒙古色目官员办理公务,自征榷海运至钱谷簿书,都必须依靠汉人司吏。而这些司吏又多与当地地主相交结,或者即是土豪之家,买嘱承充。上下交通,表里为奸。路府州县各级官府大都为当地的地主富豪所把持。 江南大地主既得以操纵官府,便可肆无忌惮地扩大土地占有。田多的地主,每年收租至二、三十万石,佃户至二、三千户。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单是所占淀山湖的湖田就有数万亩,积粟百万。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松江另一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收佃官田共达万顷,人称“多田翁”。各地的田地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福建崇安县所属五十都的田地,共税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来自五十家大地主。这就是说,六分之五的田地为五十家大地主所占有。大地主收取巨额田租,可继续购置土地。南宋亡后,有些官田也被有权势的地主乘机据为己有。大地主豪据一方,确是“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赵天鳞:《太平金镜策》)。 朱元璋登基后,下令仿照汉唐制度编纂《大明律》,允许佃客可以控告地主,地主打伤佃客必须赔偿、打死佃客必须本人偿命。这样,中国农民才重新取得了汉唐时期的编户齐民待遇,而这一待遇他们曾经失去了整整二百四十年(南宋建国到明朝建国)。展开北宋缺的不是实力,而是骨气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好好的写历史不好吗?非得要写系统,看着没有历史代入感,总觉得根玩游戏一样。也是追了你十几年的老读者了,你最近这两本系统文我一点都看不进去。你就好好的写写历史争霸文也比这强,你就专写反清的我也能看的下去。我觉得你的编辑是不是和你有仇,系统文就不适合你,还让你写。展开
你看看那些历史类的爆款,有带系统的吗? 你本来是做肉夹馍的,结果看人家奶茶卖得好,结果就把肉夹馍里的汤汁改成奶茶,奶茶味的肉夹馍能吃吗? 本来张好古、吴应熊写得都很好,最近起点明末清初的反清文又很火,为什么不好好干你擅长的事呢?展开
宋朝南迁后,皇帝、贵族、文官、武将、地主、商人掀起了兼并土地的狂潮。大地主收租十万已不再是罕见的现象。溧水县石臼、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绵亘八十四里,号永丰圩。起初是官府所有,百姓承佃。后来宋朝把永丰圩赐给蔡京,又赐给韩世忠,以后又给秦桧。他们一次得赐田即多达十万亩,想见占地数量的庞大。秦桧在金陵“田业甚富”,见于记载的有永宁庄、荆山庄等等。秦桧的后人,据说“家道”“衰落”,“生产亦薄”,但每年还有租米十万石的剥削收入。秦桧一党的武将张俊,喜殖田产,罢将家居后,每年仍收入租米六十万斛。如以一般田租每亩不足一斛计算,即占田六、七十万亩。一一五一年,高宗到张俊家,张俊接驾供宴,进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共几百种。又进献多种宝器,内有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余颗,玛瑙碗二十件,各种精细玉器四十余件,绫罗锦绵等一千匹,另有名贵的古玩书画多种。家居收租的张俊,豪华奢侈,超过了北宋以至唐朝的贵族。秦桧、张俊等官僚,都占有几十万亩良田,他们在政治上主张投降妥协,苟安江南,正是反映了那些兼并了大片土地的大地主们的利益。 北宋初,地主打死佃客,还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到哲宗元祐(一作神宗元丰)时,才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到邻州。一一三一年(高宗绍兴元年),南宋官府规定再减罪一等,改为发配本州。这实际上是把佃客的法律地位连续下降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佃客因此“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佃客连最起码的生命权利也失去了保障。一一九○年(光宗绍熙元年),南宋又规定佃客不能控告地主。这就是说,佃客只能听从地主任意宰割奴役,连控诉的权利也没有了。 南宋末年,官僚吴思敬妻段氏,向官府控告佃客谢五乙兄弟“盗葬”吴家的土地,使吴家的“风水颠末,已经六年”。地方官不问情由,便断定谢五乙兄弟是跟地主争占土地,是不顾“主佃名分”,“欺其主母孤寡”,重惩了谢五乙兄弟。官员们还认为:象这类事情,官府应该出来“主盟”,否则,不仅地主段氏“有妨安葬”,以后凡地主离田稍远,佃客都可强占,那么朝廷设官置吏又有什么用呢? 元朝灭宋时,忽必烈已逐渐建立起封建的统治秩序。元军南下作战,也不再单纯以掳掠奴隶为目标,而注意于保存江南财富。因而,南宋灭亡后,南方的剥削制度和汉人地主的势力,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 元朝在江南各地,委派蒙古、色目官员去进行统治。但这些官员只知贪求财富,不知江南情事,因而往往被南人富豪所操纵。《元典章·刑部十九》收载大德十一年杭州路呈文说:“把持官府之人,处处有之,其把持者,杭州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王帛,好奇异者与之玩器。日渐一口,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贪官污吏,吞其钓饵,唯命是听,欲行则行,欲止则止,”另一件公文说,豪富兼并之家“威福自专,豪强难制,侮弄省官,有同儿戏。”蒙古色目官员办理公务,自征榷海运至钱谷簿书,都必须依靠汉人司吏。而这些司吏又多与当地地主相交结,或者即是土豪之家,买嘱承充。上下交通,表里为奸。路府州县各级官府大都为当地的地主富豪所把持。 江南大地主既得以操纵官府,便可肆无忌惮地扩大土地占有。田多的地主,每年收租至二、三十万石,佃户至二、三千户。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单是所占淀山湖的湖田就有数万亩,积粟百万。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松江另一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收佃官田共达万顷,人称“多田翁”。各地的田地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福建崇安县所属五十都的田地,共税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来自五十家大地主。这就是说,六分之五的田地为五十家大地主所占有。大地主收取巨额田租,可继续购置土地。南宋亡后,有些官田也被有权势的地主乘机据为己有。大地主豪据一方,确是“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赵天鳞:《太平金镜策》)。 朱元璋登基后,下令仿照汉唐制度编纂《大明律》,允许佃客可以控告地主,地主打伤佃客必须赔偿、打死佃客必须本人偿命。这样,中国农民才重新取得了汉唐时期的编户齐民待遇,而这一待遇他们曾经失去了整整二百四十年(南宋建国到明朝建国)。展开
穿越大宋,第一件事就是永远不要对大宋抱有任何期待,这就是一滩屎,还是稀的
这次不要系统文了吧。安你以前的风格写就好。不要在弄系统文了
最近两本系统文,真看不下去了,你以前那种张好古、陶应那种风格是真的好看。之前那部大宋也不错啊
感觉又要走老路了,又是为苟而苟,一个穿越者心中的封建时代是怎样的?造反,杀官家心腹以后要洗白过幸福生活,主角心中皇帝和官员是什么样的概念?老狼与其他历史文区别就是主角安全感太足,感觉比较别扭。
好好的写历史不好吗?非得要写系统,看着没有历史代入感,总觉得根玩游戏一样。也是追了你十几年的老读者了,你最近这两本系统文我一点都看不进去。你就好好的写写历史争霸文也比这强,你就专写反清的我也能看的下去。我觉得你的编辑是不是和你有仇,系统文就不适合你,还让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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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老狼真是越写越倒退,是不是把号卖了?按照以前的写法祸害大清回到大明当才子的呢种巅峰时期还会写不出好书吗?
你看看那些历史类的爆款,有带系统的吗? 你本来是做肉夹馍的,结果看人家奶茶卖得好,结果就把肉夹馍里的汤汁改成奶茶,奶茶味的肉夹馍能吃吗? 本来张好古、吴应熊写得都很好,最近起点明末清初的反清文又很火,为什么不好好干你擅长的事呢?
宋朝南迁后,皇帝、贵族、文官、武将、地主、商人掀起了兼并土地的狂潮。大地主收租十万已不再是罕见的现象。溧水县石臼、固城湖中有圩田约十万亩,绵亘八十四里,号永丰圩。起初是官府所有,百姓承佃。后来宋朝把永丰圩赐给蔡京,又赐给韩世忠,以后又给秦桧。他们一次得赐田即多达十万亩,想见占地数量的庞大。秦桧在金陵“田业甚富”,见于记载的有永宁庄、荆山庄等等。秦桧的后人,据说“家道”“衰落”,“生产亦薄”,但每年还有租米十万石的剥削收入。秦桧一党的武将张俊,喜殖田产,罢将家居后,每年仍收入租米六十万斛。如以一般田租每亩不足一斛计算,即占田六、七十万亩。一一五一年,高宗到张俊家,张俊接驾供宴,进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共几百种。又进献多种宝器,内有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余颗,玛瑙碗二十件,各种精细玉器四十余件,绫罗锦绵等一千匹,另有名贵的古玩书画多种。家居收租的张俊,豪华奢侈,超过了北宋以至唐朝的贵族。秦桧、张俊等官僚,都占有几十万亩良田,他们在政治上主张投降妥协,苟安江南,正是反映了那些兼并了大片土地的大地主们的利益。 北宋初,地主打死佃客,还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到哲宗元祐(一作神宗元丰)时,才明确规定:地主打死佃客,减罪一等,发配到邻州。一一三一年(高宗绍兴元年),南宋官府规定再减罪一等,改为发配本州。这实际上是把佃客的法律地位连续下降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佃客因此“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佃客连最起码的生命权利也失去了保障。一一九○年(光宗绍熙元年),南宋又规定佃客不能控告地主。这就是说,佃客只能听从地主任意宰割奴役,连控诉的权利也没有了。 南宋末年,官僚吴思敬妻段氏,向官府控告佃客谢五乙兄弟“盗葬”吴家的土地,使吴家的“风水颠末,已经六年”。地方官不问情由,便断定谢五乙兄弟是跟地主争占土地,是不顾“主佃名分”,“欺其主母孤寡”,重惩了谢五乙兄弟。官员们还认为:象这类事情,官府应该出来“主盟”,否则,不仅地主段氏“有妨安葬”,以后凡地主离田稍远,佃客都可强占,那么朝廷设官置吏又有什么用呢? 元朝灭宋时,忽必烈已逐渐建立起封建的统治秩序。元军南下作战,也不再单纯以掳掠奴隶为目标,而注意于保存江南财富。因而,南宋灭亡后,南方的剥削制度和汉人地主的势力,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 元朝在江南各地,委派蒙古、色目官员去进行统治。但这些官员只知贪求财富,不知江南情事,因而往往被南人富豪所操纵。《元典章·刑部十九》收载大德十一年杭州路呈文说:“把持官府之人,处处有之,其把持者,杭州为最。每遇官员到任,百计钻刺,或求其亲识引荐,或赂其左右吹嘘,既得进具,即中其奸。始以口味相遗,继以追贺馈送。窥其所好,渐以苞苴。爱声色者献之美妇,贪财利者赂之王帛,好奇异者与之玩器。日渐一口,交结已深,不问其贤不肖,序齿为兄弟。…贪官污吏,吞其钓饵,唯命是听,欲行则行,欲止则止,”另一件公文说,豪富兼并之家“威福自专,豪强难制,侮弄省官,有同儿戏。”蒙古色目官员办理公务,自征榷海运至钱谷簿书,都必须依靠汉人司吏。而这些司吏又多与当地地主相交结,或者即是土豪之家,买嘱承充。上下交通,表里为奸。路府州县各级官府大都为当地的地主富豪所把持。 江南大地主既得以操纵官府,便可肆无忌惮地扩大土地占有。田多的地主,每年收租至二、三十万石,佃户至二、三千户。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单是所占淀山湖的湖田就有数万亩,积粟百万。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松江另一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收佃官田共达万顷,人称“多田翁”。各地的田地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福建崇安县所属五十都的田地,共税粮六千石,其中五千石来自五十家大地主。这就是说,六分之五的田地为五十家大地主所占有。大地主收取巨额田租,可继续购置土地。南宋亡后,有些官田也被有权势的地主乘机据为己有。大地主豪据一方,确是“无爵邑而有封君之贵,无印节而有官府之权”(赵天鳞:《太平金镜策》)。 朱元璋登基后,下令仿照汉唐制度编纂《大明律》,允许佃客可以控告地主,地主打伤佃客必须赔偿、打死佃客必须本人偿命。这样,中国农民才重新取得了汉唐时期的编户齐民待遇,而这一待遇他们曾经失去了整整二百四十年(南宋建国到明朝建国)。
北宋缺的不是实力,而是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