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诺克提斯·亚伯觉得自己是一个没什么特殊之处的,非常普通的蝙蝠。
就像是故事里的蝙蝠一样,他从小生活在宽广华丽的城堡之中,被自己的管家好好照顾着,他的妈妈一个月来看自己一次,平时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渠道就是电脑…
直到某一天,他收到了一条信息。
【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在回复了“可以”之后,诺克提斯就穿越了。
为了向自己的导师学习,曼哈顿硕士也开始观测不同的世界线,然而在观测中他发现,这个世界的底层架构发生了一种相当严重的问题。
似乎有几个碎片世界靠近了这个世界,让世界开始了神秘的融合,而在融合的过程中,有两个“本该”去世的人活了下来,并且,他们觉得哥谭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润去了欧洲。
这一跑不要紧,世界快要毁灭了,于是曼哈顿硕士临危受命,决定从平行宇宙找个人来救命。
但即便是他也没想到,他找错蝙蝠了,按关键词检索但没有限定性格的结果是,他抓来了一个音乐家吸血鬼。
要不我死了算了吧,曼哈顿硕士平静地想。
那天夜里,去往小巷的一家人奇迹般地全部活了下来,然后,为了孩子的安全,父母连夜收拾行李,谁都不告诉的带着老管家去了欧洲,甚至宁愿荒废自己的家业…
毕竟自己和孩子的小命总比钱重要。
而在离开了美国二十年之后,某位已经在欧洲声名鹊起的名侦探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在一次小提琴演奏会上,他邂逅了自己的命运…
好吧,也没有完全邂逅,毕竟在各种天意的影响下,他暂时还不能走上那条道路。但是作为史上最强花花公子侦探,他必然会不同凡响!
但是在那之前,他要先让代班的诺克提斯·亚伯不要再当笨蛋了!推理不出来之后一拳把人打昏是什么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总感觉到哥谭好像已经快要没救了。
对于《每日星报》的不知名年轻记者来说,他似乎一直都活在某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人的阴影之中,但是没办法,谁叫人比自己早生了差不多十年?
为了让自己扬名立万,为了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去哥谭搞个大新闻,还是其他人搞不出来的那种。
于是他收拾好行李去往哥谭,并且成功抓住了某只松软的小蝙蝠。
从此以后,记者就成为了翼手目的饲养员。
阅读注意:
主角诺克提斯·主攻,是脑子缺根弦的小提琴家,社会化非常一般,且缺乏常识的半野生动物,当然实力确实很强,总体来说剧情是轻松搞笑的风格。
因为各种要求具体细节看第一章作话。
立意:为人抱薪者,不可冻毙于风雪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为什么我却要有姓名♪
真可爱不是…突然串棚想起那个儿子比母亲还大的殿下了。
这就是数值的魅力啊!
弟弟???好奇了,我真的好奇了,小渡的同位体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曼哈顿硕士(闭眼)
好强的小蝙蝠!!💪
好有礼貌的小诺,是小丑的错🐶🐶🐶
果然,小说就是能治愈人心,看完后心情好了些呢![躺平]
谢谢大大,很欢乐很放松的文,我很喜欢[橙心]
这个梗…可怜的优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