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程很烦自己新搬来的邻居。
太装逼了。
初见的时候,何程就对这人的印象不好,一丝不苟的头发,西装革履,还有标准得能随时接受采访的微笑,都表明了自己的判断,这位叫徐鹤年的大学教授,和自己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所以,徐鹤年干嘛要住城乡结合部,每天拿着公文包穿过窄巷,小心护着自己完美的衣角,不被斑驳的墙壁碰到呢?
何程无所谓地想,大概对方脑壳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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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鹤年很烦自己新搬的地方。
特别是那个邻居。
徐鹤年精英阶层待惯了,这辈子没见过如此邋遢的人,头发乱蓬蓬的,没精打采地趿拉着拖鞋出门,做的都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活计,跑腿,摇奶茶,还有坑蒙拐骗。
这人没什么正经工作,似乎给钱就能使唤,但又很懒散的模样,打着呵欠接过你手里的票子——徐鹤年甚至想,要是哪一天何程沦落到站街,也一定会无所谓地在旁边放个喇叭,循环播放,做鸭,五百一次,做鸭,五百一次…
都懒得自己吆喝一嗓子。
——直到那天,窗外大雨瓢泼。
何程敲开他的门,浑身湿透:“我需要钱,买我一晚行吗?很便宜的。”
徐鹤年放下钢笔,想问一句你怎么了,开口却鬼使神差:“…多少?”
何程笑了起来:“五十。”
徐鹤年喉头哽咽,心想看吧,他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一点的钱就能买来全部的尊严。
果真,俗不可耐。
半个小时后。
何程一巴掌甩在徐鹤年脸上:“买我一晚指的是打扫卫生,给你干活,不是给你干!”
他骂骂咧咧地穿衣服,冲人竖了个中指:“傻比玩意。”
“真特么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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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致利己主义的毒舌教授×无所谓啊烂命一条就是淦的小混蛋】
两个俗人的爱情故事:)
立意: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