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史密斯,隶属嗨爪,是鸽莫得感情的杀手。
某天,资金短缺的组织接了个大活。而我作为组织最神秘的Mr.X,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这个任务——
做掉哥谭那只大蝙蝠。
我上路了,却意外重逢了我那失联已久的青梅竹马。
他长得比小时候更好看,还热情邀请身无分文的我去他家住,我俩干柴烈火一拍即合,春风一度后打算私定终身。
为了表达诚意,我告诉了他自己来到哥谭的目的,又极力说服他加入嗨爪并和我一起做掉大蝙蝠。
大蝙蝠本蝠的布鲁斯·韦恩:…
阅读须知:
1.ooc的沙雕甜饼,不会很长
2.女主笨笨生化人,可可爱爱没有脑袋,但能吃能打
3.微史密斯夫妇梗
立意:有志者事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