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重生了,重生在父母俱在时。上苍既给了如此机遇,她暗暗发誓:这一世定要护得父母康健,活他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咦,人群中插着草标的小儿怎如此眼熟?瞧这清俊的相貌竟与日后权倾朝野的定国公一个模子里拓出来的,要不,买了他?即便不是定国公,这般好颜色也可怡情悦性!”
自十二岁的笙歌掏出所有积蓄买了柳明修之后,生活竟像开了挂,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她这才明白自己是捡着宝了。
日渐长成的定国公容颜迫人,他斜睨笙歌,冷语道:“要不我把你当初买我的银子万倍予你?咱们桥归桥,路归路。”
笙歌笑得光风霁月,“那怎行,当初我可没要你的卖身契,就冲这份高义,你这辈子都还不了。”
柳明修瞧着洋洋自得的少女,佯作淡定,移开视线。罢了,长得一幅狐狸样,自己若不护着,不定哪天就被大灰狼叼了去。
立意:不花心,不贪心,守着爹娘好好过日子。
现在还是家长里短,啥时开始甜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