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57-65章插叙的是雷家的往事,不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跳过阅读!谢谢!】另推荐好友的文文:天郁格格的现言《惊鸿》——缘于一见惊鸿,奔赴于茫茫人海!
“叶氏女映容柔嘉维则,兰心惠质。吾慕之久也,现拟册宝立为皇后!”
某只梨涡一绽,傲娇道:“我之所求,乃一人初心,白首不离!陛下确定做得到?”一壁江山,一壁江湖。一个指腹,一个竹马。情生情灭,缘起缘尽,全在一念之间。文案无能,小天使请直接戳正文!作者菌的小窝,戳此勾搭
新坑《柳下笙歌》预收,点进作者专栏可收藏,谢谢啦!
孤女笙歌没想到凌仲彦三媒六聘十里红妆将自己抬进家门,因为她是传说中的扫把星,刑克一切。
笙歌更没想到惊才绝艳、风流倜傥的夫婿如此狠绝,竟以通奸为由,将自己手脚打断,囚于新房,直至她离世。
笙歌再再没想到的是,她重生了,重生在金钗之年,重生在父母俱在时。上苍既给了如此机遇,赵笙歌发誓:这一世定要护得父母康健,活他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咦,人群中插着草标的小乞儿怎如此眼熟?瞧这清俊的相貌竟与日后权倾朝野的定国公一个模子里拓出来的,要不,买了他?即便不是定国公,这般好颜色也可怡情悦性!”
自十二岁的笙歌掏出所有积蓄买了柳明修之后,生活竟像开了挂,要多风光有多风光,她这才明白自己是捡着宝了。
日渐长成的定国公容颜迫人,他斜睨笙歌,冷语道:“要不我把你当初买我的银子万倍予你?咱们桥归桥,路归路。”
笙歌笑得光风霁月,“那怎行,当初我可没要你写卖身契,就冲这份高义,你这辈子都还不了。”
柳明修瞧着洋洋自得的少女,佯作淡定,移开视线。罢了,长得一幅狐狸样,自己若不护着,不定哪天就被大灰狼叼了去。
立意: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两人重逢,也不交流一下分别的经历么?
看得人有点憋屈,所以,这小说,就是描述一个离家美貌少女与爱她爱的不得了的几个男人之间发生的爱恨情仇,以及远离家庭后,被现实给予身体心理双层打击后还是一样坚持傻白甜精神的感人故事吗
越来越吸引人的章节
还不更新,对得起追更的小伙伴不~
月月回来啦。撒花撒花!
亲爱的 更新吧!
其实太子妃很聪明,也比女主理智很多,要不然作者你换个女主吧,毕竟太子和太子妃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才是原配。你的设定简直就是琼瑶剧情
其实看到这里,女主和男主就像初恋男女,念念不忘,男主既然娶了太子妃,也和她交欢了。女主最后就不要当小三了,干嘛还要去要一个脏了的男人,男主的心本来就坚定,不然怎么会同意取妻呢?不要说太子妃狠,试问作者,如果你老公和你结婚后却一直爱着想着他的初恋,你会很大方吗?那就佩服你了。最后女主还不是要小三上位。本来觉得文案很好,看到后面觉得男主越来越没担当,恶心,女主也是要打脸自己的。如果最后太子妃死了,倒是可以写个重生,毕竟给男女主的爱情当了炮灰。
好恶心,男主脏了,既然这样,女主还是和太子妃共侍一夫吧。反正最后她都不会嫌弃男主
抱歉最近因为发烧导致心脏不舒服,所以请假一段时间。虽然是小冷文,作者君也不会弃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