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穿到一本民国小说里,《冷血督军的杀戮史》,男主角段瑞金生于富商之家,早年经商,后期成为督军,凶狠毒辣,连自己的妻妾都不放过。
她是段瑞金刚过门的姨太太,每天只琢磨着一件事——怎样让他休掉自己,收拾金银细软跑路?
段瑞金最讨厌女人抛头露面,她就天天到商场戏院去,还夜不归宿。
段瑞金最讨厌脂粉绫罗,她几乎把半个城的服装店脂粉店都搬回家,还特意托人买国外香水。
段瑞金最讨厌家中热闹,她总邀一大帮红男绿女回来开派对,狂欢到天亮。
装疯卖傻许多年,她是全城百姓皆知的疯姨太、阔姨太,恨不能鞋底都镶金,却迟迟等不到一纸休书。
段瑞金也很纳闷。
他蛮希望这个疯姨太败光自己的家业,好有个借口北上打战去,怎么花在她身上的钱,反而赚进来更多呢?
服装、香膏、餐厅、银行…不知不觉成为鼎鼎有名女富商的阮苏,回头看向被家产缠住脚的丈夫,问:“你还走吗?”
段瑞金苦笑,“不走了,你这么有钱,还是给你当个小白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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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恩是末世存活的最后一批人类。
战斗力强,智商超高,会使用所有高科技武器,可惜最后还是被岩浆吞没。
醒来后她穿到自己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过上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好生活。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大米饭喷香!还有水灵灵的西红柿与嫩黄瓜,一辈子都吃不够。
但小说男主是个无恶不作的大魔头,再过几年就要黑化,火烧弄堂逃去南边,做尽一切令人唾弃的事,最后判了死刑。
为保住自己的美好生活,周云恩找到还是小可怜的男主角,把他拖进小树林揍了一顿。
这还不算,从此天天盯着他,捡到一毛钱都逼他交给警察,更是隔三差五给他上思想课。
正当她以为对方已经被自己驯服成温顺的小绵羊时,突然有一天,她看见这小子把混混拦在墙角,像头小狮子一样凶狠地说:“不许碰她,那是我的女人!”
若干年后,某慈善晚宴上,一口气捐了100亿的顾南山发言。
“我能白手起家创立这么大的公司,靠得是夫人赞助的一百块钱,和她奶黄包一样的小拳头…”
只想当咸鱼的暴力女VS总企图黑化的小可怜
立意:女主的奋斗史
作者为什么要安排女主与男配x的情节,为什么?不能接受,不管男主看没看到
哭了,真的好感人,印象深刻。看到评论有好多人骂,但我觉得这才是作者大大自己像写的东西,深刻,不是为了迎合读者口味,这样的文章真的有自己的魅力
虐的我都哭了,虽然阴差阳错,但是男主确实最后为了实现抱负梦想选择了个女主分开,但是,作为一个父亲,他真的不适合做一个主角。
看到现在才发现是个虐文…我去
哎妈呀,格局!都在被乱世所裹挟。男主经历家破人亡,觉悟,为国为民,牺牲一切。女主没那么强大,乱世生存已难,只能护住自己和孩子。
阿松真是一条好狗啊…
看完已经有两天了,还是很难受,今天早上想起来,又哭得一塌糊涂,意难平,还是回来评论,这篇小说真的写得很好。阮苏在前期的爱是轰轰烈烈的,后面的爱是炙热克制的,因为她身上有了责任,二爷也是这样,克制隐忍深沉,甚至痛苦的爱,因为他肩上不仅有爱,还有家国。阮苏最后的“二爷,我想睡了,您别走。”恍惚间回到了段公馆,那时她一生中最快乐时光,二爷也是,反复抚摸着她的信,回想着她的音容笑貌,他们到死都互相念着对方,很动人的爱。只能说无奈,乱世有太多的因果,彼此在大洋两岸,至死,都不能合于一坟,无奈时光,青葱岁月,一眼就到老。到了现世,她不是原来那个阮苏,他也不是原来二爷,破镜难重圆,只有无奈无奈无奈
我要给作者寄刀片 说好的甜文呢 大半夜哭到睡不着
看完全文我有个疑问,感觉好像赵跟秋秋py交易了?中间有一段我感觉是这个意思,还是我想错了
确实骗人,一把玻璃渣,作者坑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