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已完结,为自己的接档文打个小广告,戳专栏可见→《穿成假千金被赶出家门怎么办》
阮七喜穿到书里活了二十三年,结婚前一天才知道自己是假千金,被阮家赶出家门。
真千金取代她的身份,享受父母宠爱,万丈荣耀,风风光光嫁给首富。
她流落街头,与野猫相伴,半夜里还被流浪汉咬了一口,穷得疫苗都打不起。
从那天以后,她怀疑自己被传染不知名绝症。
发烧、食欲减退、脸色苍白、脱发…闻到血腥味就激动。
一不小心,她把首富的残疾弟弟给咬了,被迫以身相许,尴尬的和真千金成为妯娌。
真千金:我老公送了我一座岛。
阮七喜:他的血是拉菲味儿的。
真千金:爸爸要给我办生日宴。
阮七喜:老人的血还是差了点。
真千金:你老公连路都走不了,废物一个。
首富他弟:同学,戏演够了吗?
婚后第一个月:老公闻起来好香好想喝他的血!
婚后第十个月:饱了饱了我真的不要了…
立意:
最后那个克隆人故意杀人罪没看明白?
结局是什么意思?
再看一遍,还是忍不住哭了
愿阮秋,不是陈妙妙一生无忧,安康幸福?
是真人啊,还流血了
所以最后结局是啥,我真的好迷
我觉得很可笑,小时候救了你们命的救命恩人,就这样被复活了?说的好听的是为她好,想让她享受生活,难听了就是不尊重人权,女主父母已经去世了,你们有什么权利复活女主?有什么权利来养育她?有什么权利来决定她的人生,与其让她复活后面对这个陌生的,没有父母亲人,一切都面目全非的世界,不如就让她活在每个人的心里,这样更好,与其说让女主复活,更像是将被救的人心里的执念复活
等一个伏笔解释啊啊啊啊
所以是什么意思?
大结局没明白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