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 吃碗面 作者:见白头 状态已完结字数21.4万字分类言情时代近代现代最新章节番外五·梦中的相遇(下)更新7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从前她喜欢他,便盼着他也喜欢她。后来她喜欢他,只是心疼他,舍不得不喜欢,却不再期盼他也喜欢她。只是万物皆有尽时,她的喜欢也有停止的那一天。预警:非美食文。甜甜的故事我喜欢,求而不得辗转反侧的故事我也喜欢,只是前者有大神产粮,后者写的人越来越少,于是只能自割腿肉。【洁党勿入】【认为女生但凡多付出即为舔狗者勿入】本文将于周五(8.2)入v,届时三更。立意:爱人重要,爱己更重,爱情并非生活全部。 展开 标签 主题爱情视角女主年龄13+VIP付费正剧都市 数据数据说明 → 70章节1.7万收藏9.4评分3781营养液3.3万章均点击1427评论 收录书单 5 书书书书书 感情流 真挚的爱 C级 10作品0收藏1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那些让人欲罢不能的温柔男主 现实的不完美只能在小说里寻觅 A级 16作品28收藏1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清冷女主 或者冷静或者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再狠心离去 A级 12作品15收藏1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好看爱看5星 现言、古言、星际、末世、无限… C级 58作品0收藏2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to be continued B级 67作品4收藏3年前更新 作者的其他作品 逢 逢魔 耳 [继承者们]耳与目 我 我眼前的白月光 穿 穿越之力降十会 继 继室女吃喝日常 因 因为男主我又死了[快穿] 一 [最好的我们]一生所爱 一 [夏洛特烦恼]一剪梅 佛 [佛策]佛念 快 快穿之身败名裂 读者评论 35 最热 最新 关于男女主的爱情有非常多的细节和伏笔,他们结尾才在一起,可是我总觉得他们已经爱了很久。 或许你看了觉得这可能就是个普通的故事,可是它确实让我控制不住地流泪。 他们的相遇因为一场大雨和一碗热乎乎的酸菜鱼汤面。或许是应念真的一见钟情吧。她放弃去自己家公司工作转而去赵世宁的公司应聘。 赵世宁是个很体贴温柔的人,但是他的温和又带着难以忽略的疏离。他不会让人难堪,但也不会让别人离自己太近。工作上的认真负责、出色的业务能力以及无法忽视的魅力都像漩涡一样吸引着应念真。但是赵世宁的原生家庭、生长环境错综复杂,他几乎没有体会过什么是爱。被忽略、被排挤、被利用,为了缓解这种痛苦或者说让自己能适应这种情感。他开始“自虐”,这种自虐是精神上的。越是让他感到痛苦的事情,他越体会、越不放过自己,而能让他感受到温暖的事情,他反而怯懦,怕一眨眼就消失。于是不敢握住玫瑰,只想被荆棘刺伤。他只能在反复的忍耐中体会痛苦来提高自己的阀值,让自己能看似从容地接受每一次伤害,却不敢有一丝丝的妄念觉得自己能握住幸福。(写到这真的很心疼呜呜呜呜呜呜)他潜意识觉得自己不配,但自尊心又让他闭口不言。他不说,就是一副事业精英男的样子。他对薛曼的喜欢进三步退两步,薛曼于他而言是小时候的一束光。赵世宁的这份喜欢更多的是他对于追求幸福的具象化,我并不真的觉得他喜欢薛曼,而是他觉得他靠近薛曼一点他就靠近光一点,就靠近幸福一点。又由于他的“自虐”的思维方式,他只会进三步退两步。这是最开始的他,他的心理是有问题的。 应念真是在这个时候遇上他的,最好也最坏的时机。我甚至觉得她一眼就能看穿赵世宁的伪装。我不觉得追求爱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也可以执着而坚定地选择她求而不得的人,这不是舔。就像文里说的那样,男性主动追求是深情,为什么女性的追逐就是卑微?是高看了男性,还是低估了女性?爱情只是一个部分而已,除了爱情还有事业还有生活。喜欢一个人是快乐的,那种想想就觉得美好的感情是纯净的,它甚至不需要反馈都能获得一种甜沁沁的满足感。不要给所有感情都加上那么多砝码。应念真无论是去应聘峥嵘还是后来和赵世宁一起创业,爱情都只是一个部分而已,更多的是她在这些经历中的成长,也让她的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应念真很温柔体贴,乐意愿意帮助别人却担心自己的要求会让别人为难。她包容坚定,她身上有一种力量感。这种力量感不是锋芒毕露咄咄逼人的,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沉静,像水。她有一种骑士精神,是想站在他身旁与他共担风险、并肩作战但又不会逾矩的坚定。她可以安静蛰伏,也能大胆进攻。在峥嵘的时期,赵世宁是主导者,应念真只是实习生。可是为着那一丝喜欢,一丝只是期盼他能快乐的心情,她会加班到很晚为了或许能与他同路回家;会想让他好好吃饭提出一起吃的邀请;会流连于他家的路段因缘际会地一起放烟花…习惯是很可怕的,在赵世宁无知无觉的时候,应念真已经像海绵吸水一样,在他身边很久。 两个人一起创业的那段日子,两个人终于没有那么深的戒备,或者说是赵世宁没有那么深的戒备了。应念真从一开始喜欢他,就只想让他快乐、让他好,她不忍心看他总被烦心事折磨,总想着对他好一点,或许他就会好一点。他们开始像朋友一样相处,会一起做饭,一起谈生意。赵世宁会把自己羞于启齿的家事说给她听,她也会真诚地建议他去“看病”。她是知道的,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生病了。应念真为了让他好好休息总是会让他在自己车上睡觉,不知不觉赵世宁也习惯性地一坐她的车就想睡觉,烟也很少抽了,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她的动态。他们的关系真的很近了,是时间把他们拉到一起。应念真像蚌一样,把沙砾磨成只属于自己的珍珠。赵世宁的变化,他自己却“无知无觉”,他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他甚至根本不知道。 如果说薛曼的出现是搅s棍,相反我更倾向于她是一个契机。一个应念真下定决心离开而赵世宁终于发现自己的问题想要治疗的契机。薛曼受了“情伤”,去了赵世宁公司,提出他交往,这当然是赤裸裸的利用。赵世宁明知道是利用可是他心理有问题,让自己痛苦的东西他反而不忍拒绝。他幼时的光也在这个时候破裂而变得面目全非,他并不喜欢薛曼。但是他也不知道他喜欢应念真。后面是我爽点,应念真出了个小车祸,他去探病才恍然发现应念真对他来说意味什么(爽死我了!!!!!)但他踌躇不敢,落荒而逃。他开始回溯记忆,应念真在他的生活里到底是什么角色?因为错过最后一次邀约,他对大哥和薛曼(他俩一对)大发雷霆,谁看谁懂!我真的爽到了!应念真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她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这份喜欢仅仅是自己情感的输出。赵世宁有了归宿,看似得偿所愿,她也该放手了。 应念真和男二出国,赵世宁开始治病。 这一段我看得真的太爽了,百爪挠心,控制不住流眼泪。我很喜欢赵世宁,无论是强势克制的表面,还是胆小鬼的内心,还是骨子里的温柔体贴,我都很喜欢。他想靠近又害怕打扰到应念真,远远望着就觉得自己被治愈。犹豫又忍不住追逐,克制不住的心疼和在意。希望自己痊愈,给她童话一样的生活。他终于开始勇敢。结尾的情节有点drama,但是又顺理成章的转变了感情线,我还是很喜欢。 无论是前期应念真的追逐和治愈,还是后面赵世宁的勇敢和坦率,都让我看见他们的爱情是如何开花结果,他们又是如何成长。 不仅仅是情,还有应念真如何从青涩的大学生蜕变成独当一面的大股东,赵世宁如何被治愈又如何学会勇敢和爱的成长。 每个人都值得被爱,每个人都有勇敢爱一个人的权利。展开好喜欢这种礼貌温柔的男主啊!感情有一种细水长流的感觉展开啊啊真的好喜欢,又看了一遍。想问问有人知道作者的新笔名吗?展开写的很好,不论感情还是事业线都写得很细腻。我很喜欢女主的行事作风,如果喜欢你不在让我边得快乐,那么是时候转变了展开刚刚开始,我认为这是一个平平淡淡的故事,结果却一点一点的渗进我的大脑,现在看完了,发现后劲真的很大🎉展开很喜欢这篇小说,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比其他工业糖精要有意思很多,虽然确实像其他读者所说,有的地方探讨心理和人生感悟的内容篇幅稍长,但是我觉得可以接受,不知道大大另一个马甲是什么,希望有缘可以读到🌈展开有人找到大大的新号了吗?展开我最近发现一个作者文风和大大好像,有一种冥冥中就是大大的感觉,但也不敢贸然说出怕说出对双方都不好,是四个字的笔名,呜呜呜大大我说对了你就眨眨眼展开写得真好啊,就算是书名也和作者名字好配:吃碗面,见白头展开好喜欢这个故事啊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关于男女主的爱情有非常多的细节和伏笔,他们结尾才在一起,可是我总觉得他们已经爱了很久。 或许你看了觉得这可能就是个普通的故事,可是它确实让我控制不住地流泪。 他们的相遇因为一场大雨和一碗热乎乎的酸菜鱼汤面。或许是应念真的一见钟情吧。她放弃去自己家公司工作转而去赵世宁的公司应聘。 赵世宁是个很体贴温柔的人,但是他的温和又带着难以忽略的疏离。他不会让人难堪,但也不会让别人离自己太近。工作上的认真负责、出色的业务能力以及无法忽视的魅力都像漩涡一样吸引着应念真。但是赵世宁的原生家庭、生长环境错综复杂,他几乎没有体会过什么是爱。被忽略、被排挤、被利用,为了缓解这种痛苦或者说让自己能适应这种情感。他开始“自虐”,这种自虐是精神上的。越是让他感到痛苦的事情,他越体会、越不放过自己,而能让他感受到温暖的事情,他反而怯懦,怕一眨眼就消失。于是不敢握住玫瑰,只想被荆棘刺伤。他只能在反复的忍耐中体会痛苦来提高自己的阀值,让自己能看似从容地接受每一次伤害,却不敢有一丝丝的妄念觉得自己能握住幸福。(写到这真的很心疼呜呜呜呜呜呜)他潜意识觉得自己不配,但自尊心又让他闭口不言。他不说,就是一副事业精英男的样子。他对薛曼的喜欢进三步退两步,薛曼于他而言是小时候的一束光。赵世宁的这份喜欢更多的是他对于追求幸福的具象化,我并不真的觉得他喜欢薛曼,而是他觉得他靠近薛曼一点他就靠近光一点,就靠近幸福一点。又由于他的“自虐”的思维方式,他只会进三步退两步。这是最开始的他,他的心理是有问题的。 应念真是在这个时候遇上他的,最好也最坏的时机。我甚至觉得她一眼就能看穿赵世宁的伪装。我不觉得追求爱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也可以执着而坚定地选择她求而不得的人,这不是舔。就像文里说的那样,男性主动追求是深情,为什么女性的追逐就是卑微?是高看了男性,还是低估了女性?爱情只是一个部分而已,除了爱情还有事业还有生活。喜欢一个人是快乐的,那种想想就觉得美好的感情是纯净的,它甚至不需要反馈都能获得一种甜沁沁的满足感。不要给所有感情都加上那么多砝码。应念真无论是去应聘峥嵘还是后来和赵世宁一起创业,爱情都只是一个部分而已,更多的是她在这些经历中的成长,也让她的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应念真很温柔体贴,乐意愿意帮助别人却担心自己的要求会让别人为难。她包容坚定,她身上有一种力量感。这种力量感不是锋芒毕露咄咄逼人的,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沉静,像水。她有一种骑士精神,是想站在他身旁与他共担风险、并肩作战但又不会逾矩的坚定。她可以安静蛰伏,也能大胆进攻。在峥嵘的时期,赵世宁是主导者,应念真只是实习生。可是为着那一丝喜欢,一丝只是期盼他能快乐的心情,她会加班到很晚为了或许能与他同路回家;会想让他好好吃饭提出一起吃的邀请;会流连于他家的路段因缘际会地一起放烟花…习惯是很可怕的,在赵世宁无知无觉的时候,应念真已经像海绵吸水一样,在他身边很久。 两个人一起创业的那段日子,两个人终于没有那么深的戒备,或者说是赵世宁没有那么深的戒备了。应念真从一开始喜欢他,就只想让他快乐、让他好,她不忍心看他总被烦心事折磨,总想着对他好一点,或许他就会好一点。他们开始像朋友一样相处,会一起做饭,一起谈生意。赵世宁会把自己羞于启齿的家事说给她听,她也会真诚地建议他去“看病”。她是知道的,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生病了。应念真为了让他好好休息总是会让他在自己车上睡觉,不知不觉赵世宁也习惯性地一坐她的车就想睡觉,烟也很少抽了,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她的动态。他们的关系真的很近了,是时间把他们拉到一起。应念真像蚌一样,把沙砾磨成只属于自己的珍珠。赵世宁的变化,他自己却“无知无觉”,他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他甚至根本不知道。 如果说薛曼的出现是搅s棍,相反我更倾向于她是一个契机。一个应念真下定决心离开而赵世宁终于发现自己的问题想要治疗的契机。薛曼受了“情伤”,去了赵世宁公司,提出他交往,这当然是赤裸裸的利用。赵世宁明知道是利用可是他心理有问题,让自己痛苦的东西他反而不忍拒绝。他幼时的光也在这个时候破裂而变得面目全非,他并不喜欢薛曼。但是他也不知道他喜欢应念真。后面是我爽点,应念真出了个小车祸,他去探病才恍然发现应念真对他来说意味什么(爽死我了!!!!!)但他踌躇不敢,落荒而逃。他开始回溯记忆,应念真在他的生活里到底是什么角色?因为错过最后一次邀约,他对大哥和薛曼(他俩一对)大发雷霆,谁看谁懂!我真的爽到了!应念真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她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这份喜欢仅仅是自己情感的输出。赵世宁有了归宿,看似得偿所愿,她也该放手了。 应念真和男二出国,赵世宁开始治病。 这一段我看得真的太爽了,百爪挠心,控制不住流眼泪。我很喜欢赵世宁,无论是强势克制的表面,还是胆小鬼的内心,还是骨子里的温柔体贴,我都很喜欢。他想靠近又害怕打扰到应念真,远远望着就觉得自己被治愈。犹豫又忍不住追逐,克制不住的心疼和在意。希望自己痊愈,给她童话一样的生活。他终于开始勇敢。结尾的情节有点drama,但是又顺理成章的转变了感情线,我还是很喜欢。 无论是前期应念真的追逐和治愈,还是后面赵世宁的勇敢和坦率,都让我看见他们的爱情是如何开花结果,他们又是如何成长。 不仅仅是情,还有应念真如何从青涩的大学生蜕变成独当一面的大股东,赵世宁如何被治愈又如何学会勇敢和爱的成长。 每个人都值得被爱,每个人都有勇敢爱一个人的权利。展开
很喜欢这篇小说,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比其他工业糖精要有意思很多,虽然确实像其他读者所说,有的地方探讨心理和人生感悟的内容篇幅稍长,但是我觉得可以接受,不知道大大另一个马甲是什么,希望有缘可以读到🌈展开
关于男女主的爱情有非常多的细节和伏笔,他们结尾才在一起,可是我总觉得他们已经爱了很久。 或许你看了觉得这可能就是个普通的故事,可是它确实让我控制不住地流泪。 他们的相遇因为一场大雨和一碗热乎乎的酸菜鱼汤面。或许是应念真的一见钟情吧。她放弃去自己家公司工作转而去赵世宁的公司应聘。 赵世宁是个很体贴温柔的人,但是他的温和又带着难以忽略的疏离。他不会让人难堪,但也不会让别人离自己太近。工作上的认真负责、出色的业务能力以及无法忽视的魅力都像漩涡一样吸引着应念真。但是赵世宁的原生家庭、生长环境错综复杂,他几乎没有体会过什么是爱。被忽略、被排挤、被利用,为了缓解这种痛苦或者说让自己能适应这种情感。他开始“自虐”,这种自虐是精神上的。越是让他感到痛苦的事情,他越体会、越不放过自己,而能让他感受到温暖的事情,他反而怯懦,怕一眨眼就消失。于是不敢握住玫瑰,只想被荆棘刺伤。他只能在反复的忍耐中体会痛苦来提高自己的阀值,让自己能看似从容地接受每一次伤害,却不敢有一丝丝的妄念觉得自己能握住幸福。(写到这真的很心疼呜呜呜呜呜呜)他潜意识觉得自己不配,但自尊心又让他闭口不言。他不说,就是一副事业精英男的样子。他对薛曼的喜欢进三步退两步,薛曼于他而言是小时候的一束光。赵世宁的这份喜欢更多的是他对于追求幸福的具象化,我并不真的觉得他喜欢薛曼,而是他觉得他靠近薛曼一点他就靠近光一点,就靠近幸福一点。又由于他的“自虐”的思维方式,他只会进三步退两步。这是最开始的他,他的心理是有问题的。 应念真是在这个时候遇上他的,最好也最坏的时机。我甚至觉得她一眼就能看穿赵世宁的伪装。我不觉得追求爱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也可以执着而坚定地选择她求而不得的人,这不是舔。就像文里说的那样,男性主动追求是深情,为什么女性的追逐就是卑微?是高看了男性,还是低估了女性?爱情只是一个部分而已,除了爱情还有事业还有生活。喜欢一个人是快乐的,那种想想就觉得美好的感情是纯净的,它甚至不需要反馈都能获得一种甜沁沁的满足感。不要给所有感情都加上那么多砝码。应念真无论是去应聘峥嵘还是后来和赵世宁一起创业,爱情都只是一个部分而已,更多的是她在这些经历中的成长,也让她的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应念真很温柔体贴,乐意愿意帮助别人却担心自己的要求会让别人为难。她包容坚定,她身上有一种力量感。这种力量感不是锋芒毕露咄咄逼人的,而是润物细无声的沉静,像水。她有一种骑士精神,是想站在他身旁与他共担风险、并肩作战但又不会逾矩的坚定。她可以安静蛰伏,也能大胆进攻。在峥嵘的时期,赵世宁是主导者,应念真只是实习生。可是为着那一丝喜欢,一丝只是期盼他能快乐的心情,她会加班到很晚为了或许能与他同路回家;会想让他好好吃饭提出一起吃的邀请;会流连于他家的路段因缘际会地一起放烟花…习惯是很可怕的,在赵世宁无知无觉的时候,应念真已经像海绵吸水一样,在他身边很久。 两个人一起创业的那段日子,两个人终于没有那么深的戒备,或者说是赵世宁没有那么深的戒备了。应念真从一开始喜欢他,就只想让他快乐、让他好,她不忍心看他总被烦心事折磨,总想着对他好一点,或许他就会好一点。他们开始像朋友一样相处,会一起做饭,一起谈生意。赵世宁会把自己羞于启齿的家事说给她听,她也会真诚地建议他去“看病”。她是知道的,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生病了。应念真为了让他好好休息总是会让他在自己车上睡觉,不知不觉赵世宁也习惯性地一坐她的车就想睡觉,烟也很少抽了,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她的动态。他们的关系真的很近了,是时间把他们拉到一起。应念真像蚌一样,把沙砾磨成只属于自己的珍珠。赵世宁的变化,他自己却“无知无觉”,他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他甚至根本不知道。 如果说薛曼的出现是搅s棍,相反我更倾向于她是一个契机。一个应念真下定决心离开而赵世宁终于发现自己的问题想要治疗的契机。薛曼受了“情伤”,去了赵世宁公司,提出他交往,这当然是赤裸裸的利用。赵世宁明知道是利用可是他心理有问题,让自己痛苦的东西他反而不忍拒绝。他幼时的光也在这个时候破裂而变得面目全非,他并不喜欢薛曼。但是他也不知道他喜欢应念真。后面是我爽点,应念真出了个小车祸,他去探病才恍然发现应念真对他来说意味什么(爽死我了!!!!!)但他踌躇不敢,落荒而逃。他开始回溯记忆,应念真在他的生活里到底是什么角色?因为错过最后一次邀约,他对大哥和薛曼(他俩一对)大发雷霆,谁看谁懂!我真的爽到了!应念真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她喜欢仅仅是喜欢而已,这份喜欢仅仅是自己情感的输出。赵世宁有了归宿,看似得偿所愿,她也该放手了。 应念真和男二出国,赵世宁开始治病。 这一段我看得真的太爽了,百爪挠心,控制不住流眼泪。我很喜欢赵世宁,无论是强势克制的表面,还是胆小鬼的内心,还是骨子里的温柔体贴,我都很喜欢。他想靠近又害怕打扰到应念真,远远望着就觉得自己被治愈。犹豫又忍不住追逐,克制不住的心疼和在意。希望自己痊愈,给她童话一样的生活。他终于开始勇敢。结尾的情节有点drama,但是又顺理成章的转变了感情线,我还是很喜欢。 无论是前期应念真的追逐和治愈,还是后面赵世宁的勇敢和坦率,都让我看见他们的爱情是如何开花结果,他们又是如何成长。 不仅仅是情,还有应念真如何从青涩的大学生蜕变成独当一面的大股东,赵世宁如何被治愈又如何学会勇敢和爱的成长。 每个人都值得被爱,每个人都有勇敢爱一个人的权利。
好喜欢这种礼貌温柔的男主啊!感情有一种细水长流的感觉
啊啊真的好喜欢,又看了一遍。想问问有人知道作者的新笔名吗?
写的很好,不论感情还是事业线都写得很细腻。我很喜欢女主的行事作风,如果喜欢你不在让我边得快乐,那么是时候转变了
刚刚开始,我认为这是一个平平淡淡的故事,结果却一点一点的渗进我的大脑,现在看完了,发现后劲真的很大🎉
很喜欢这篇小说,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比其他工业糖精要有意思很多,虽然确实像其他读者所说,有的地方探讨心理和人生感悟的内容篇幅稍长,但是我觉得可以接受,不知道大大另一个马甲是什么,希望有缘可以读到🌈
有人找到大大的新号了吗?
我最近发现一个作者文风和大大好像,有一种冥冥中就是大大的感觉,但也不敢贸然说出怕说出对双方都不好,是四个字的笔名,呜呜呜大大我说对了你就眨眨眼
写得真好啊,就算是书名也和作者名字好配:吃碗面,见白头
好喜欢这个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