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预告:
预收文①
满月如湛(清穿日常)
预收文②
给阳光下璀璨的你
【简介】
闫大尉觉得自己这辈子说的最酷的话是:“聂博士,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你这辈子都得听我的。”
聂程程说:“难道不是你跟我求婚的那一次?”
闫坤就想起来了那一次了。
“聂博士,难道你没看出来我追求你么。”
聂程程说:“看出来,然后呢。”
闫坤说:“我们结婚吧。”
“…”
难道不应该先谈恋爱么?
闫坤说:”人生太短,结婚后,我愿意和你谈一辈子的恋爱。“
*虽然是国际军旅文,本文任何军事政治和我国无关也无影射,纯属虚构,切勿对号入座。
*本文背景为叙利亚战争,以欧美军为蓝本改编胡诌,傻白无脑,千万不要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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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
看完了好棒~~!!!! 我可以说我就是为了封面进来的吗?啊啊啊军装帅哥 *口水*
加油加油,白白晚点再来慢慢看~
哦哦哦,大大v了,我来留爪啦~
哈哈…
文案优劣:大大的题目其实很文艺的,给人感觉是唯美的爱情故事一样,不过纵观文案, 略微有些意外,不知道大大是不是要迎合晋江众多的口味,“有纯情有肉肉”的确是个 亮点啊,“把小宝贝给上了”这种一目了然的,让部分读者心痒难耐的去看,不知是不 是引人入胜的手段呢?文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有些太过简单,“一个大小姐被大灰 狼吃掉的故事”其实这句话看上去并不不觉得会是多好的故事,亮点到在后面了,千篇 一律了,甚至有些小恶俗,不过对于网文这种快餐文化来说,也许已经足够。 正文分析:军旅题材晋江不算多,不管冷不冷,至少从文笔上大大算是成功的,高珩的 刻画给我印象很深的是第一章里,“高珩的皮肤很白,在茫茫冬雪天里,若不是穿着一 身灰色的中山装,简希一定不能将他从大雪里辨认出”,看着这里对高珩的笔触也许并 不多,但是一下就突出了高珩的特色,最起码一下就记住了,后面和沈少华的初次争锋 相对,印象也比较深刻,沈少华的言辞犀利,心思也深沉,高珩完全应付不来,可是仍 然再用他自己的方式和这位男主交流着,书呆子中也的确凸显了那个时代学生的那种单 纯,和沈少华形成了鲜明的性格对比,我觉得这点特别棒。 女主的塑造我倒觉得还好,没有特别鲜明,但是她和二姨太针锋相对那章倒是比较伶牙 俐齿,甚至有些咄咄相逼,相比之下二姨太似乎真的纸老虎一个,二姨太倒是丰满了, 可是女主总让人觉得其实没那么笨,其实也挺有心思,甚至很会周旋,但是碰到男主 简直是有够笨…也许这是大大刻意的安排,是为了突出女主的有个性和不任人宰割的 一面吧,可是总感觉在碰到男主时候两种性格反差好大… 无疑大大开头那部分还是设计的不错的,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突然碰撞出感觉,男 主对女主莫名有了不一样的感觉,不过这种碰撞我觉得可以再多点,就因为女主骂了男 主人渣,然后男主就喜欢上了她,然后就开始逐步介入?是不是总会有些突兀呢,好像 看不过瘾似的,但是我看了后面,又觉得可能是大大的思路,注重后面二人因为那个赌 约从而展开的一系列激情碰撞,不过还是希望前面能更加深入一些,这样文也许会显得 更饱满。 沈文华吧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好像什么事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虽然没有刻意去 描写他的外貌特征,不过马上脑中便出现了那种不可一世又有点小轻狂的模样,冷冷 坏坏的样子,还是相当成功的这个人物,只是前面的部分貌似看不出他的腹黑,像这 样的男人,居然还要去百乐门请教别人如何对一个特别的女人下手,我觉得稍微有点 奇怪,还有他和女主打赌那里的涉及,也略微显得有点操之过急,或许说不够霸气吧, 有点落落俗套的味道,但是总体看,倒是蛮连贯的。 优点:故事很连贯,情节循序渐进,文笔不拖沓,自然,人物刻画上丰满。 缺点:情节略微有些小恶俗了点,虽然是民国时期,但是故事情节还是普遍大同小异, 读的多难免会失去兴趣,也许是大大没时间修改文的关系吧,错别字还是需要改改滴, 如果能在写文上再多些悬念的东西也许会更好,情节上可以再引人入胜一点。 太过注重人物方面了,忽略了好多细节上的东西,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我想还是有很多 值得写的地方,另外就是语言太过现代化,虽然民国确实也距离现代不是很遥远,可是 貌似不能太90感吧。 最后祝愿大大的文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因为确实是篇值得看下去的文,大大对文的把控 和驾驭能力也很棒,磨练下去必然成神,晋江也需要各类题材的文,希望军旅风能刮的 强劲,让大家在文风上有更多的选择。 评论员的话:窝巢长评地瓜来为大大评论喽,出评有些晚了,还希望大大不会介意嘿嘿。 【窝巢长评铺】 【地瓜】出品
加油↖(^ω^)↗
我搬着小板凳,嗑着小瓜子,坐等大大端一盘鲜美的肉——传说中温馨又文艺的肉! 【口水~~~~~~~~~~~~~】
有种要成闺密的赶脚啊
有种要成闺密的赶脚啊
貌似看着一个小bug,沈少比高同学高四五米,是撒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