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凝白天是承衡律师事务所的遗产律师,夜里穿一袭紫袍,替人了结身后未了的事。她有盏灯,油有定数,每做一场法事便烧一分——烧尽,便是油尽灯枯。
傅昭不信鬼神。爷爷去世后,她一边争遗产,一边守着老宅里那句"谁也不许动"的遗嘱。她请了一位不见主家、只回字条的"师傅"来安老宅的心,又请了一位冷得像刀的祝律师来打遗产官司。她不知道,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她只知道,祝凝每次做完事便要睡很久;只记得她袖口有股洗不掉的香灰味;只奇怪她明明比她矮半个头,却一站出来,满屋子最高的人都下意识站直。
后来傅昭才发现,祝凝那本黑皮账簿上写着一行字:"给傅昭:一次,未完成。"——那是她拒绝替她那桩未了之事的那一夜。
傅昭不信。但她开始记了。记她睡了多久,记她指尖有多凉,记她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说"这是我的事"。她把这辈子做过的好事都记在了同一个名字下面。
冬至那一夜,祝凝的灯要灭了。傅昭把账本推过去:"我算过了。你灯里剩多少,我攒了多少,我都有数。加上我这份——够不够?"
一个信数据的人,给一个信因果的人,做了一张道行表。有人做事,有人记账,到最后——有人给她记了一功。
立意:有人做事,有人记账;被记住,是活过最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