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个未婚夫,但从没见过他。
十八岁那年家中长辈带我上门退婚,那时我忧心忡忡,唯恐对方是退婚流男主。以我前世博览群书的经验,届时对方说一句“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我就会连同我的家族死得很难看。
好在婚约对象并不是什么龙傲天,只是一个九岁大的、清秀得像小姑娘的孩子。我松了一口气,以为就此占据道德高地,他却依旧如临大敌:“你也是看不起我才要和我退婚的吗?”
我严肃地告诉他:“不,只是因为你还没成年,我不能摧残你这样稚嫩的祖国花朵。”
他一言不发地签了退婚书,扔给我让我快滚。
2.
我又有了一个未婚夫,但也从没见过他。
这次我吸取前一段失败婚约的经验,几度上门拜访,试图提前和这位新未婚夫培养感情。但每次他都不在家,招待我的是他不良于行的妹妹。
她轻言细语地告诉我她兄长出门有事,推轮椅带我参观她家公馆,和我分享她浩如烟海的藏书,留我吃午饭亲自下厨,又为我折来花园新开的玫瑰。
我很喜欢这位未来的小姑,和母亲感慨能培养出这种礼貌孩子的家庭应该不会太差。母亲奇怪地看我一眼,然后告诉我一件事。
她说未婚夫家中只有他一个独子,从来没有什么妹妹。
年龄差九岁,女装年下。
正文第三人称。
立意:未婚夫他总是阴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