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欲拉满的卑微社畜vs反社会型冷血变态杀手
坏消息,李礼穿书了。
好消息,穿的是自己写的书。
坏消息,书里人均疯狗,反派更是犯下100起连环凶杀案的变态杀手,灭绝人性,痴迷于在别人生日当天挖人眼球。
面对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李礼当机立断——
逃,必须逃!
只是敌人太强大,而她又太弱小,无奈之下,她只好把主意打到了大反派的头上,求他带她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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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礼深知反派的变态程度,时刻提心吊胆,以防惹他不快,被剜了眼睛,成为他的藏品。
事实上,李礼的担心不无道理。
他早看穿了她的谎言,她的恐惧,她的厌恶。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他湿冷的目光久久注视着她,就像注视着一个完美的器皿,一只垂死的羔羊,只等玩腻了再取下她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做成标本。
可他没想到先等来的,却是一个共犯。
那天他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头顶西区的夜晚一如既往的闷热混乱,空气里混杂着尸体与垃圾的恶臭。
他不意外她丢下他跑了,就像不意外这恶心的世界一样。
戏演够了,也该收幕了。
可就在准备起身的瞬间,他却看到了去而复返的她,用从他那儿学的姿势,生涩地举着枪,强装镇定挡在他面前。
人生第一次,他有了困惑。
也有了…
震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