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状之以爱为名》的创作初心,始于2015年一则让我彻夜难眠的新闻报道。彼时我本想以此为蓝本创作一部青少年教育题材的电影剧本,而触发这一念头的,是某视频新闻号上关于青少年犯罪现状的披露——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且呈现出鲜明的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
公安部公布的一组数据更让我心惊:在16-17岁青少年罪犯中,85.1%涉嫌盗窃、抢劫、抢夺、伤害这四类犯罪;而在14-15岁青少年罪犯中,这一比例更是高达92%。作为一名父亲,这样的数字像重锤般砸在心上,让我辗转反侧、陷入深思:这些年少的孩子,是真的不懂法律,还是不清楚何为犯法?在当下急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我们该如何正确引导,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我深知,年少的无知、好奇心的驱使,再加上缺少正向的引导与认知,很可能让他们在不经意间踏上触犯法律的道路,从此人生轨迹彻底偏离。于是,创作一部兼具案例警示与趣味剧情的作品,成为我的执念——我希望通过故事,为青少年敲响警钟,引导他们远离歧途;更希望呼吁社会各界,正视这一问题,不要等到悲剧发生才追悔莫及。
谁的青春里,没有见过恃强凌弱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