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死了十七年,今天又来领寿。
领寿三千六百五十日,来源一栏写着一个十四岁女孩的名字。落笔的人是她亲哥。
他在账房抄了三年名字,抄过一百三十七户,知道每一笔领寿背后都有人替死人少活几年。可这一回,他亲手把妹妹写进了死账。
为了保住她,他押上自己仅剩的九十日寿数,换来三天查账。三天内,他要查清三百户旧账,要翻出母亲三年前没销的旧账,还要面对一个早已死了十七年、却仍在年年领寿的县令。
他不能造寿,也不能抢别人的命。他只能把被偷走的寿一笔一笔退回去。可他退一户,妹妹就少一日。
退得越多,妹妹离死越近。
更怪的是,母亲的坟里没有尸骨,只埋着一口空棺。旧账最后一页,第一行写的不是妹妹,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加油许砚,继续往下查!
有时候你出于好心做的事,可能也要被算账的
写这一章时,我一直在想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如果你知道救一个人会让另一个人少活一天,你还救不救。许砚没有选一个漂亮的答案,他只选择先从最危险的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