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鸳儿与李玄于微末相识时,李玄还只是个任人欺辱的眼盲庶子。
她以通房的身份在李玄身边七年,将他眼疾治好后,她死遁了。
她找了个安静的村子、挑了个老实憨厚的庄稼汉子、嫁给他当村姑,还随了夫姓。
六年后,李玄以主子爷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眸光闪烁,似笑非笑。
他攥着郑鸳儿手腕,步步紧逼:“我见过你。”
郑鸳儿慌忙抽手:“请主子自重,奴婢已经成家了。”
李玄轻笑一声:“那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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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
他从小被人欺辱,立誓日后定要做人上人。
可当他真的承了爵、被万人簇拥、呼风唤雨时,他却忍不住想起她。
只有她,李玄留不住。
直到有一天,李玄捡到一个荷包,上面的针脚细细密密,分明是她的手笔。
李玄疯了一般地奔去,却发现她已经嫁人生子了。
不过没关系。
李玄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女主和男主都是很好的人,聪明善良有底线。哪怕文中对男主的着墨很少,但是从这些只言片语里也可以看出女主的坚守和付出都是值得的。女主把男二看的透透的,哪怕面对男二的那些故作深情,那些糖衣炮弹依然保持清醒理智,不沉溺,不沉沦。而男二,他最爱的人始终是自己。他对女主的好,就像森林里的毒蘑菇,越绚丽越致命。相信如果女主是个恋爱脑,在他温柔的陷阱里迷失的话,最后也逃不开被抛弃被厌弃的结局。毕竟孟氏是真的就快得手了,没得手并不是因为男主爱女主,而且因为女主有手段够聪明。否则朱砂痣变成蚊子血是迟早的事。
写得不错的,只是本人不大喜欢这种虐文,阅读不好,,,好在结局如我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