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赵志刚穿越到了1974年,成为年代文里的小混混。
原主好吃懒做,偷鸡摸狗,是村里有名的万人嫌。
最后还害死了知青媳妇陆雨薇。
好在,他觉醒了见义勇为系统。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大团结100张,已存放至系统空间。】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兽语精通,宿主可无障碍与高级智慧动物进行语言交流。】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枪法精通,百步穿杨。】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身体素质强化,让你拥有猎豹般的速度,和猩猩一样的力量。】
【叮!恭喜宿主,完成一次见义勇为任务。奖励:解毒丹一枚,服用后可让宿主百毒不侵。】
赵志刚有三个目标:第一,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第二,改变女主陆雨薇的悲惨命运。第三,带领全家吃香喝辣,在火红年代中过上悠闲的生活。
总的说来,写的还可以,只是有几处需要调整, 1.在山里打的猎物要先放血,否则肉的腥膻气味太重。 2.书中说的笋干、鸡枞菌都是南方的,东北真没有这个。
中规中矩的年代文,甚至还过于善,开局的小反派80章了还在面前晃荡…
≥%\LC(:!/
刚开始随便翻了一下评论,真的不想看,后来想了想反正是书荒期,还是先看看试试,谁知道越看越好看,真对我的味;看来以后看小说真的不能受评论的影响,不然又会错过一篇好看的小说;这篇小说写的很好,说的是男主角重生一个在村里的小混混身上,而且还带有空间,后来转正面,幽默风趣,爱自己,爱家人,爱身边的人,爱国家,,,在家国情怀方面毫不含糊的大方忠诚,也描写了在当时那个年代底层人各方面的生存百态,真的很好看,虽然也有瑕疵,比如少有几处的错别字,有些年代方面的事情不太精确,,,但我觉得已经写的很好了,让我打分的话,这篇小说可以打9.7分左右,反正是我喜欢的类型,希望作者以后能写出更好看的作品,发表出来,给喜欢的读者来看!(这只是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哈)
好看
除了有几处不合理,其他都特别好
听这本小说纯属打发时间
打發時間
这类书为什么男主爱上的女孩儿都是傻猪呢?!还是没有气儿了的傻猪🐷!
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