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他是刀口舔血的雇佣兵,却因暗杀中东皇室任务失败,被炸弹掀飞的瞬间,灵魂坠入1983年的东北小山村成了人人可欺的“软蛋”张扬。
原主被继父和继兄劈柴时打得头破血流,又看见陈小军用柳条抽打妹妹,一怒之下拿起镰刀跟继父父子对峙,最后离开陈家去了外婆家
他发誓要报仇,要让妹妹和外婆过上好日子。
好在此时改革开放的春风刚刚吹起,市场物资匮乏,却也满是商机。大山之中,人参、鹿茸等珍贵特产随处潜藏,遍地都是等待发掘的财富。而且,这个时代不禁枪、不禁猎,只要有胆量、有本事,就能在山林里闯出一片天。
为弥补前世遗憾,他一头扎进山林,凭借着前世的经验,他巧妙避开危险,精准定位猎物。每次出猎,收获都令人眼红。
靠着打猎赚得第一桶金后,他的野心不止于此,开始涉足山货收购、贩卖。他穿梭于各个村落,凭借独到眼光,低价收购优质山货,再高价销往城市。不仅如此,他还瞅准时机,投资新兴产业,一步步积累起巨额财富。
且看他如何凭借智慧和勇气,在这复杂的时代浪潮里,化解危机,缔造属于自己的商业传奇!
83年,一只老虎十万块。死的也值五万,最后又变成卖了一万五。请人盖房子20一天,也就是600一个月。卖狼,皮7000一张,狼鸡,一千个。12只狼,卖了96000。这物价,83年农村都是万元户
好看,精彩。
写的太着急了,慢慢写就好了打猎的部分也没什么描述,没什么意思
83年一张狼皮怎么能卖7000块钱?一颗人参能卖30万美金?就是这个年代也不能卖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