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六零小甜媳 作者:顾言希 状态已完结字数121万字分类现代言情子分类年代重生最新章节第四百八十三章 长在红旗下(完)更新6年前来源七猫 去七猫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其他平台:番茄 简介 天生自带锦鲤富家女宋恩礼在一次爆炸事故中带着整个仓储基地意外穿到物资匮乏的六十年代北方农村,嫁铁血汉子当小媳妇,修理恶邻收拾小人,带着空间发家致富,从此她挑水来她浇园,她织布来她种田…(既然开了金手指,那就开大点吧) 展开 标签 女频HE年代忠犬甜宠锦鲤 数据数据说明 →累计:人气、必读票。 483章节286.7万人气1150在读2.1万必读票9.6评分1.9万评分人数 读者还在看 豪 豪门儿子你跪下,妈有事求你 咸鱼不加糖 豪 豪门破产前,女帝老祖宗带着国库穿来了 宜墨 他 他的笑眉 一湖深 日 日以继夜 桑榆未晚 大 大院疯批美人又纯又撩 桔味喵 重 重生之异能狂妻 将离 炮 炮灰攻略 楼蓉蓉 空 空间重生之校园全能商女 竹鸽X 难 难产夜,付总陪着白月光,我不干了 一念时光 她 她拾星光跌入怀 甜溺 分 分手六年,贺律师又沦陷了 小小大力 赏 赏星悦慕 谷雨 禁 禁爱 一枕星河 半 半杯骄傲 红色的独角怪 半 半熟 槿郗 封 封总门口三个奶娃告你抛妻弃子 白茶玖玖 军 军婚:逼我下乡?我PUA他全家 李宝珠 坐 坐月子时你不在,我带娃离婚你哭什么 林深时见鹿 逐 逐乐 宋缙 穿 穿成年代娇气小福包 月下书呆 读者评论 50 最热 最新 正在阅读中,十分喜欢这本书,作者笔下有几个人物真是活灵活现,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第一个陈招娣:愚孝愚昧蠢傻被娘家耍而不自知,你对她再好那也是她娘家最大,我佩服也特别喜欢王秀英这个婆婆,没被这种儿媳气吐血。。第二个高国庆第一任媳妇郑艳丽和闺女高大妮:自以为是、贪婪、不识好人心,最后一个死,一个被嫁老男人。第三个高国庆:攀比、喜新厌旧、捧高踩低,最后什么下场暂时还没看完,这种人估计也不会有好结局。第四个方珍:死缠潇和平,诋毁宋恩礼,你个结了婚的还理所当然惦记别的男人,也是醉了…此处翻白眼。以上是我看的最愤恨的几个人物,真是奇葩中的奇葩,作者形容的很贴切,给个赞👍展开说实话我超喜欢这种带着仓库重生的文,看了很多遍,虽然很多地方确实不严谨,但是我还是超级喜欢看这个文,反复看了很多遍,这种爽文看看就行了,没必要太较真,觉得不好看的地方一样可以跳过,没必要攻击作者,毕竟写个文不容易,虽然女主中后期有点傻白甜,但前期是真好看,还是挺推荐这个文,没必要因为一个地方不喜欢,而让喜欢的人错过了这个文展开感觉女主真的很讨厌,看到一百五十章的时候,我就感觉女主真的很矫情,去黑市本来就是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男主也是担心她,可女主就自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哦买嘎,我吐了,要么,就说清楚 她去黑市到底想干嘛,要么,就别应下了却做不到,还拿小动物做借口,以为自己很可爱?呵呵,是恶心! 然后男女关系也没有处理好,年纪大,是朋友就可以住在一个屋里了?就无所谓了?不要总是来“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一套,那是六十年代!连牵个手都要严打的时代,男女两个住一个屋!怕不是脑子有问题!以为自己是从未来回来的就可以不在意这些了?拜托,入乡随俗! 这女主的做派真的很让人恶心,还是个千金小姐呢!要不是有空间,她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会,赚的钱也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赚的,讲真的,这是我见过最没用的女主,什么都不会,还矫情的要死,恶心!展开好看是好看,就是细节写的不好,突然拿东西出来,那年代人不害怕,特别是去老太太那收骨懂的时候。突然拿出那么多,一分不到,不吓人,那年代傻子也知道避嫌吧,和一个男的住一屋,就又朋友解释了,还用俩名字和俩男的相处,不慌吗,那么多有空间的文,就这个细节处理不太好,也不注意和男人相处。展开本来挺好的一本书,但是女主对男女关系写的女主跟白痴似的,一个男的对你无亲无故对你这么好,还照单全收,一句把他当叔叔,看着都无语了展开这写的什么啊,女主这什么脑子,男主都能看出来了,她还一直觉得别人对她没什么把她当小辈,还住一个房间,就算是亲的叔那个年代住一个房间觉得合适哪里,富家千金的情商有那么低吗?现在男主还要给写死一回,越看越没心情看展开总得来说还算可以,属于不带脑子去看的那种。要是细看有很多bug展开这本书挺精彩的,女主虽然从繁华的大都市穿越到了什么都没有的六十年代,但是却活的快意人生,虽然也有很多糟心事,但都成了她生活中的调味剂!宋妈妈性格很懦弱,但肖婆婆性格很讨喜,宋爷爷和肖父这一对儿组合很合拍,经常闹出很多笑话,可惜的是宋父占有欲太强总是想拆散他们。唯一遗憾的是大叔,我总觉得大叔在现代那么疼爱女主,还把他的遗产都就给了女主是因为他年轻时遇到过穿越过的女主,知道他遇到的心爱的女孩是她,才在很多年后那么疼爱女主的,并把那个翡翠戒指送给她,让她有机会再遇到他。展开本来前面还能看,到了后面就冒出一个叔叔,无语,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无缘无故对女主好,女主竟然照单全收,还一个叔叔了事。不是从现代穿的嘛,还富家千金,是白痴吗,感觉有点圣母啊展开男主是个什么品种,真的看不下去,一开始看觉得挺好挺高风亮节一男的,后来女主去黑市被抓到了,关了她那么多天???仗着跟女主办了就心安理得了???还有女主,后期人设崩塌崩的我猝不及防,好样的,垃圾书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正在阅读中,十分喜欢这本书,作者笔下有几个人物真是活灵活现,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第一个陈招娣:愚孝愚昧蠢傻被娘家耍而不自知,你对她再好那也是她娘家最大,我佩服也特别喜欢王秀英这个婆婆,没被这种儿媳气吐血。。第二个高国庆第一任媳妇郑艳丽和闺女高大妮:自以为是、贪婪、不识好人心,最后一个死,一个被嫁老男人。第三个高国庆:攀比、喜新厌旧、捧高踩低,最后什么下场暂时还没看完,这种人估计也不会有好结局。第四个方珍:死缠潇和平,诋毁宋恩礼,你个结了婚的还理所当然惦记别的男人,也是醉了…此处翻白眼。以上是我看的最愤恨的几个人物,真是奇葩中的奇葩,作者形容的很贴切,给个赞👍展开
说实话我超喜欢这种带着仓库重生的文,看了很多遍,虽然很多地方确实不严谨,但是我还是超级喜欢看这个文,反复看了很多遍,这种爽文看看就行了,没必要太较真,觉得不好看的地方一样可以跳过,没必要攻击作者,毕竟写个文不容易,虽然女主中后期有点傻白甜,但前期是真好看,还是挺推荐这个文,没必要因为一个地方不喜欢,而让喜欢的人错过了这个文展开
感觉女主真的很讨厌,看到一百五十章的时候,我就感觉女主真的很矫情,去黑市本来就是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男主也是担心她,可女主就自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哦买嘎,我吐了,要么,就说清楚 她去黑市到底想干嘛,要么,就别应下了却做不到,还拿小动物做借口,以为自己很可爱?呵呵,是恶心! 然后男女关系也没有处理好,年纪大,是朋友就可以住在一个屋里了?就无所谓了?不要总是来“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一套,那是六十年代!连牵个手都要严打的时代,男女两个住一个屋!怕不是脑子有问题!以为自己是从未来回来的就可以不在意这些了?拜托,入乡随俗! 这女主的做派真的很让人恶心,还是个千金小姐呢!要不是有空间,她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会,赚的钱也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赚的,讲真的,这是我见过最没用的女主,什么都不会,还矫情的要死,恶心!展开
好看是好看,就是细节写的不好,突然拿东西出来,那年代人不害怕,特别是去老太太那收骨懂的时候。突然拿出那么多,一分不到,不吓人,那年代傻子也知道避嫌吧,和一个男的住一屋,就又朋友解释了,还用俩名字和俩男的相处,不慌吗,那么多有空间的文,就这个细节处理不太好,也不注意和男人相处。展开
这写的什么啊,女主这什么脑子,男主都能看出来了,她还一直觉得别人对她没什么把她当小辈,还住一个房间,就算是亲的叔那个年代住一个房间觉得合适哪里,富家千金的情商有那么低吗?现在男主还要给写死一回,越看越没心情看展开
这本书挺精彩的,女主虽然从繁华的大都市穿越到了什么都没有的六十年代,但是却活的快意人生,虽然也有很多糟心事,但都成了她生活中的调味剂!宋妈妈性格很懦弱,但肖婆婆性格很讨喜,宋爷爷和肖父这一对儿组合很合拍,经常闹出很多笑话,可惜的是宋父占有欲太强总是想拆散他们。唯一遗憾的是大叔,我总觉得大叔在现代那么疼爱女主,还把他的遗产都就给了女主是因为他年轻时遇到过穿越过的女主,知道他遇到的心爱的女孩是她,才在很多年后那么疼爱女主的,并把那个翡翠戒指送给她,让她有机会再遇到他。展开
正在阅读中,十分喜欢这本书,作者笔下有几个人物真是活灵活现,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第一个陈招娣:愚孝愚昧蠢傻被娘家耍而不自知,你对她再好那也是她娘家最大,我佩服也特别喜欢王秀英这个婆婆,没被这种儿媳气吐血。。第二个高国庆第一任媳妇郑艳丽和闺女高大妮:自以为是、贪婪、不识好人心,最后一个死,一个被嫁老男人。第三个高国庆:攀比、喜新厌旧、捧高踩低,最后什么下场暂时还没看完,这种人估计也不会有好结局。第四个方珍:死缠潇和平,诋毁宋恩礼,你个结了婚的还理所当然惦记别的男人,也是醉了…此处翻白眼。以上是我看的最愤恨的几个人物,真是奇葩中的奇葩,作者形容的很贴切,给个赞👍
说实话我超喜欢这种带着仓库重生的文,看了很多遍,虽然很多地方确实不严谨,但是我还是超级喜欢看这个文,反复看了很多遍,这种爽文看看就行了,没必要太较真,觉得不好看的地方一样可以跳过,没必要攻击作者,毕竟写个文不容易,虽然女主中后期有点傻白甜,但前期是真好看,还是挺推荐这个文,没必要因为一个地方不喜欢,而让喜欢的人错过了这个文
感觉女主真的很讨厌,看到一百五十章的时候,我就感觉女主真的很矫情,去黑市本来就是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男主也是担心她,可女主就自认为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哦买嘎,我吐了,要么,就说清楚 她去黑市到底想干嘛,要么,就别应下了却做不到,还拿小动物做借口,以为自己很可爱?呵呵,是恶心! 然后男女关系也没有处理好,年纪大,是朋友就可以住在一个屋里了?就无所谓了?不要总是来“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一套,那是六十年代!连牵个手都要严打的时代,男女两个住一个屋!怕不是脑子有问题!以为自己是从未来回来的就可以不在意这些了?拜托,入乡随俗! 这女主的做派真的很让人恶心,还是个千金小姐呢!要不是有空间,她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会,赚的钱也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赚的,讲真的,这是我见过最没用的女主,什么都不会,还矫情的要死,恶心!
好看是好看,就是细节写的不好,突然拿东西出来,那年代人不害怕,特别是去老太太那收骨懂的时候。突然拿出那么多,一分不到,不吓人,那年代傻子也知道避嫌吧,和一个男的住一屋,就又朋友解释了,还用俩名字和俩男的相处,不慌吗,那么多有空间的文,就这个细节处理不太好,也不注意和男人相处。
本来挺好的一本书,但是女主对男女关系写的女主跟白痴似的,一个男的对你无亲无故对你这么好,还照单全收,一句把他当叔叔,看着都无语了
这写的什么啊,女主这什么脑子,男主都能看出来了,她还一直觉得别人对她没什么把她当小辈,还住一个房间,就算是亲的叔那个年代住一个房间觉得合适哪里,富家千金的情商有那么低吗?现在男主还要给写死一回,越看越没心情看
总得来说还算可以,属于不带脑子去看的那种。要是细看有很多bug
这本书挺精彩的,女主虽然从繁华的大都市穿越到了什么都没有的六十年代,但是却活的快意人生,虽然也有很多糟心事,但都成了她生活中的调味剂!宋妈妈性格很懦弱,但肖婆婆性格很讨喜,宋爷爷和肖父这一对儿组合很合拍,经常闹出很多笑话,可惜的是宋父占有欲太强总是想拆散他们。唯一遗憾的是大叔,我总觉得大叔在现代那么疼爱女主,还把他的遗产都就给了女主是因为他年轻时遇到过穿越过的女主,知道他遇到的心爱的女孩是她,才在很多年后那么疼爱女主的,并把那个翡翠戒指送给她,让她有机会再遇到他。
本来前面还能看,到了后面就冒出一个叔叔,无语,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无缘无故对女主好,女主竟然照单全收,还一个叔叔了事。不是从现代穿的嘛,还富家千金,是白痴吗,感觉有点圣母啊
男主是个什么品种,真的看不下去,一开始看觉得挺好挺高风亮节一男的,后来女主去黑市被抓到了,关了她那么多天???仗着跟女主办了就心安理得了???还有女主,后期人设崩塌崩的我猝不及防,好样的,垃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