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时代,罗斯穿越成一个流浪街头的孤儿。
还好获得了一双神奇的眼睛,短暂凝视,就能看穿他人携带的财富,每日可以隔空盗取一次。
此后,在满是权贵的费大校园中,多了个假贵族。
“课堂上,我抚摸着袖口里的名贵腕表,而它的主人距离我一米不到,正给我传递纸条。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宝贝已经易主。”
罗斯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但同时也让他的内心备受煎熬。
不仅仅是道德感作祟。
在这个贵族至上的世界,只要任何一次失手,等待他的不仅是被捕入狱,更有可能是权贵的追杀。
就当他打算撑过大学生活,从此金盆洗手,找个稳定的工作,安心当贵族的牛马时…
他看见了不一样的‘财富’——
【祷告:血焰——向帷幕之后的鲜血王朝祈祷,挥洒自己的血液,将之化作火焰的无形之术】
【被神圣污染的脊骨】
【追忆:腐化之地吞噬世界的蠕虫】
多年后,神秘学界出现了一个传说——
“传闻,超凡世界有一位神秘学怪盗,他能偷走你的力量、主的赐福,甚至,诸神的权柄…”
罗斯凝视着这个世界,发布了最后的预告信:
【我将窃取世界的枷锁,释放变革;我将窃取所有的超凡,归还平等】
前幾章就看不下去,別人怪盜是會把偷的東西還回去,主角不能叫怪盜要叫竊賊吧
这个简介就能看出很多问题,不过也直接筛选了读者,对作者读者都好
从百草园来的 我看到了80多章,就是主角第一次晋升的那章。 我的感觉是,其实很多两三句的前后文是可以缩成一段话的。 比如我回头看第四章: 小巷位于大厦之间,是用来堆放垃圾的地方。 几个巨大的垃圾箱摆放在最里面,周遭是小的垃圾桶。 而中间宽约两米的空地上,一团红色的火焰正在惊叫、翻滚! 我虽然不写,但是我看了十年小说,这段感觉太臃肿了。 如果按照我的阅读十年的感觉(按照我的阅读喜好),应该缩短合并成: 小巷位于大厦之间,最里面摆着几个巨大的垃圾桶,一个被鲜红色火焰包裹的人影,正在空地上翻滚,传出骇人的惨叫。 后面也是,读起来有很多其实可以合并的段落,很多上下段可以合起来的,特别是对人物的描写,除非是女主,其他npc其实不用刻意突出描写服饰和神态。 因为除非这个npc对剧情有特别的推动或者说后面有伏笔,不然多出来的服饰和神态描写其实对读者来说是一种负担(我个人读的时候是这样觉得的)。 总的来说,粮草,没什么毒点,但是得有一定的耐心。
只能说世界过于黑暗,而主角是个废物。
人好少啊,还不错,就是关于卢恩的计算有些出入。
主角太鲁莽太粗鲁了
唉主角看到现在我感觉这个主角过于鲁莽粗鲁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去描写成一个地痞流氓似的主角,又类似于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汤姆索亚,我想说盗窃不一定要写他怎么市惠,我更想看到的是和诡秘之主中的阿蒙那种盗窃中戏耍他人的或者是利用非凡能力欺诈他人去拥有贵族身份那种高智商,富有魅力的主角,但这本书主角只是一个普通的流氓
神秘学怪盗😫有没有神秘学黑帮😭
发轻小说区更好,描写中带着漫画和动漫式的分镜头,在轻小说区能积累一批带有黏性的付费读者。 但是直接发大类的话,数据和收入会不怎么好看。
还不错,虽然一些行文和情节有些槽点,不过总体的设定和剧情还是有吸引力
这还是我第一发帖子,我觉得作者写的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