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在美利坚硕士毕业,来到纽约,成为了一名跟血腥和死亡打交道的法医。
但是…
【任务一:美食系统初步觉醒,你已得到新鲜食材,请试着处理好这份食材吧!】
“首先,我是个法医,不是厨子。其次,我没有在处理食材,我在解剖尸体…”
【任务二:检测到宿主正在剔骨,请大展身手,熬制一锅香浓的骨汤吧!】
“这是人的骨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确实需要把这些骨头处理一下…”
【任务三:检测到宿主受到了顾客的质疑,请展示您的精熟厨艺,征服这些挑剔的顾客吧!】
“那TM的是纽约帮!我被TM的帮派分子堵在地下车库了!”
“等等…用精熟的手法操作美式居合征服他们原来也叫征服啊,那没事了…”
【任务四:猛火快炒。】
罗素看着卧室里身材火辣的大波浪美式甜心陷入了沉思。
如果按照以上逻辑推断,那么这意思就是…
罗素恍然大悟。
“多亏了你啊,中华美食系统!”
案件设置得不错,十来二十章一个案件,保持节奏可以写很长。但我觉得人设有点问题,主角为了破案,频频在工作范围外加班,应该要有个动力源,为了系统升级,还是升职加薪?有目标,行为才合理。 PS:为了追寻真相还被害者一个公道这种理由,太伟光正,不太符合美利坚魔幻背景。 所以重案组的队长和组员为了破案率和嘉奖,加班加点在破案,有点太不美国了。为了仕途,才要求有政绩,或者家里离婚N次,有抚养费负担才投身工作。 美国有一群一心为群众效力的警察,真的太不符合我对美国的刻板印象。
加油!美食系统+西方解剖,昂撒人最爱的配方🙂
一次性看完了,文笔挺不错的,感觉像美剧,剧情发展也挺老道,破案中夹了日常,应该是老登转世,我觉得都比那本美利坚堂吉诃德好
太老套的女主了,萧楚南级恋爱
一个法医明知道有危险,不叫支援还,还两个人跑去调查!
老套的同居女室友,真有人喜欢这口吗
感觉像老书套新皮
合租天才女室友,爱吃中餐两人抢食,接下来是什么?热血青年新人?英雄救美救个华人女孩?好老套…
非常好看
读前几章非常惊艳,很有趣,尤其是错位系统配合法医职业很有期待感,但有一处很大败笔就是刚展开剧情就插入讲礼貌的白女,和主角是陌生人,同居吃宵夜。可能作者想塑造暧昧吧,花很大力气描写二人抢主角做的羊肉情节,很破坏爽点节奏。 后面还经常插入这个同居女,看得出作者很想塑造好感情线,但作者可能自己都不喜欢看,白女写得没有白女味,色和情都写得太表面😅。作者想法是对的,没女人会被骂太监文,但不擅长感情尽量写色不写情,缩短和女人暧昧,多装逼推女就不会错,反正现在读到四十章,同居女戏份虽有,却没印象,显然对不起篇幅比重,不值得花费精力。
文笔很好呢,但是法医职业能有什么爽点嘛?解剖各种高达?算了吧。前面看还是挺有新鲜的,几天不看,没什么动力追了。
行文不拖沓 无冗余,环环相扣,情节合理,这是我看过最好的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