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游戏里最常见的怪物——宝箱怪。
好消息是:由于自带拟态和降临的种族天赋,他可以四处当奸商,也不怕被人找上门强拆。
坏消息是:刚穿越过来就被迫吞了个时刻准备炸炉的炼金龙娘,每天的维护费还没着落。
好在【交易终端】激活,游戏世界的万物都成了可量化的资产。
他甚至能提取、赋予万物词条,以此来打造世上独一无二的商品。
“欢迎光临,这位A级资产…这位白魔法师小姐,您要买什么呢?”
“你问那个自动售货机是不是我,想退货?很显然不是啊,我明明是个移动餐车!”
方启其实还有个终极目标,那就是让自己的售货终端遍布整个世界,让所有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宝箱商人的“陷阱”。
没办法,一顿不吃饿得慌!
…
玩家:“明明是轻松温馨的奇幻游戏啊,怎么冲着我的肝来了?”
原住民:“最近考古经常有大发现,魔导科技进步很快,就是老碰到各种售货机,钱包有点瘪瘪的。”
某巨龙小姐:“我用一堆冰冷的金币,换来了一大叠温暖的卡牌,打遍空岛无敌手,好爽!”
某神祇女士:“唔唔唔,我错了,不要抓我打工,明年一定把神祇贷还上!”
作者你知道吗?其实猎奇词条猎奇外观才是最受玩家喜欢的。尤其是最猎奇最稀有的。比如一把正常看起来很强很帅的攻击力9999的剑和一根攻击力只有一津藤伪器但是看到都会害羞这两个东西哪个价值更高不用我说了吧。超吸引人,超显眼的好不。周围所有玩家都是拿剑,穿着各种帅帅的盔甲,而我穿着恐龙🦖服,小黄鸭服或者就是根津藤伪器服,再手拿津藤伪器就是站在那里都是很显眼的。
随便看了几章,你要是那种商战书,主角就是炒股的都行,一本魔幻游戏题材小说,非要时不时蹦出个股票术语,不懂股票看这书还真有点费劲儿…这书有点挑读者了…
这本内容越看越像是ff14改的。龙娘是应该是萨雷安的大学毕业生?
作者应该真的当过宝箱怪
这是我以前工作的照片,作者那会是我同事
你当过宝箱怪吗?!一些东西乱写,想当然
评论不超过20个,好奇这本书的追读数是收藏人数的多少比例,收藏都超过三千了
本人为神农,经验丰富,尝过百书,品过百文,经本人鉴定,此书为上品,各位可阅知,吾友麦克阿瑟曾说过:哦,我的天呐,这简直是难得一见的珍品,简直太美味了,这就是玛利亚阿姨做的金色面包一样。
有意思,不知道这些内容是不是在作者舒适区内,我现在就怕后面写崩了
不知道作者怎么想的,没经过交易掉进主角嘴里的物品,想拿出来要额外花钱给系统
看到第6章你就是想,吐槽吐槽,后面还没看就。不说整体怎么样了,就前面看来就是有些快了,主角刚穿越成宝箱怪就能接受了这个事实之后,就开始行动起来了。然后有了系统就设定了目标赚钱,然后呃看到了那个什么呃什么岁月史书。然后就设定了,应该说就想到了嗯宏大的目标,有一种大纲的感觉。 嗯,我没写过小说,就一个看小说的,也没有研究怎么写小说,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理所当然,太理所当然了,太快太大纲了,虽然比那些那种短视频感的小说好一些,但还是有一些太理所当然,太快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