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那年。
失去双亲的布鲁斯·韦恩许下一个愿望。
“我不想再害怕了。”
然后一只蝙蝠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与他签订契约。
“年轻的蝙蝠侠哟,我将实现你的愿望。不过在这之前,咱们需要去恐怖世界走一遭!”
于是,布鲁斯从原本的周游世界,变成了真正的‘周游世界’。
从各个恐怖世界历练归来的布鲁斯,小有收获,从此成为了一个不太一样的蝙蝠侠。
若干年后,戈登警长早早退休,与蝙蝠侠一同坐在咖啡馆闲聊。
“大都会的治安甚至比哥谭还差,你敢信吗?”
“嗯。”
“有人开玩笑说,其实你的罗宾是一只酷似异形的虫子。”
“…”
“这是个玩笑,对吧?”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福尔这样说道:
“都看我作甚,我是布鲁斯的福!蝙蝠的福!”
哥谭市流传着一首脍炙人口的“民谣”: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 足智多谋是小丑,济世良医哈莉姐; 诚信商人胖企鹅,勤学好问谜语人; 环保卫士毒藤女,模范丈夫急冻人; 公正不阿双面人,身轻如燕红头罩; 心灵鸡汤稻草人,正骨推拿找贝恩; 管道疏通食人鳄,体恤民情黑面具; 爱护动物美猫女,多事城管蝙蝠侠。
看了100多章,说下观感
本书主要是融合了女频快穿和变宠物治愈未黑化男主两种套路。 可惜穿越方面既没有男频的群像,也没有女频的各种情感高潮,穿了几个世界,一次高潮剧情都没有,相对平淡了。 变宠物治愈方面还好,看着蛮舒服的,看上去想走把蝙蝠侠当儿子养的设定,但却走不出女频那个把蝙蝠侠当老公养的套路,经常撒娇发癫阴暗爬行,这在男频能接受的人可不多。 文笔方面相对流畅,读起很舒服,但有一种初中生作文的感觉,思想不能从故事中很好体现,总是要在每个故事后强行总结。 总体来说,相对平淡的剧情搞的本书既不恐怖也不蝙蝠侠,配角也没有独特魅力,但如果读者对剧情要求不高或者就是想看蝙蝠侠幸福一次的话,那本书完全可以看,读起来蛮舒服的。
梗太多,嘴也太碎了,与其写蝙蝠侠你还不如写蜘蛛侠,蜘蛛侠接梗和嘴碎至少符合人物设定
沙发
我说恐怖世界的姥爷是某种泰拉裔午夜领主有没有懂的(
各种中文梗和互联网梗,割裂感很强,不写同人应该会很有意思,但同人就会产生强烈割裂感也就是ooc了
蝙蝠侠用茅山道术很出戏
蝙蝠侠最大的矛盾点是蝙蝠侠不能完结。 折腾上世纪老头一直拯救哥谭。所以哥谭不可能被拯救。
蝙蝠侠穿越去僵尸先生世界的割裂感太重,本人受不了东西结合
开头和那本蝙蝠侠的猫头鹰教父与点撞了啊
废话太多太无厘头了,人物对话内容太多。很一般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