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百变马丁在美漫 作者:一唱雄鸡 状态已完结字数213.5万字分类诸天无限子分类诸天最新章节上架感言更新1年前来源起点 去起点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超级神探、大冒险家、小龙人、超级人类…每天早上醒来都变成新角色的马丁,在十八岁生日这一天来到了美漫世界。超人:“虽然胸口的字母不同,但马丁确实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闪电侠:“虽然我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人,但也不是马丁的对手!”蝙蝠侠:“我可以计划包括全世界,但拿马丁没有任何办法!”马丁:“我只是个路过的冒险家罢了!” 展开 标签 男频快节奏搞笑无系统智商在线杀伐果断热血综漫诸天流 数据数据说明 → 621章节0月票3062推荐票5.1万粉丝 作者的其他作品 龙 龙裔的世界之旅 综 综武:从给郭靖当军师开始 美 美漫:开局获得喜羊羊模板 一 一只霍格沃兹的小獾 美 美漫:做个好人,对哥谭重拳出击 综 综武之从七剑传人开始 收录书单 2 书书书书书 自己看的 常看的大杂烩,啥都有 23作品3收藏3个月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观影留念 10作品5收藏1年前更新 读者还在看 同 同时穿越:剧情之前两千年 百年不渡 降 降临漫威的愚者 铅笔在跳舞 横 横推诸天,从小李飞刀开始 Mr星火 同 同时穿越:开局三个系统 白狼神 被 被读者爆杀后,转生东京文豪少女 伊依幺幺 我 我在美漫做惊奇蜘蛛侠 幻灭的叶子 美 美漫:蝙蝠侠穿越蜘蛛侠 不是曹老板 我 我真是体育特长生啊 模子哥 同 同时穿越:剧情开始前成为传说 不如行舟 美 美漫,我的左手非说自己是蝙蝠侠 走神糕手 美 美利坚:刻板印象能力者 自由的竹鼠 史 史蒂夫诸天生存指南 秋逸洛安阳 美 美漫:做个好人,对哥谭重拳出击 一唱雄鸡 一 一只霍格沃兹的小獾 一唱雄鸡 美 美漫:开局获得喜羊羊模板 一唱雄鸡 综 综武之从七剑传人开始 一唱雄鸡 综 综武:从给郭靖当军师开始 一唱雄鸡 龙 龙裔的世界之旅 一唱雄鸡 读者评论 31 最热 最新 写得很舒服。 不管是表现主角的能动性还是故事的情节。不是特别惊艳,但是看着很舒服。 马丁的设定也很有趣,不用担心后面的战力崩溃。 弱的能力角色,有弱的能力角色的玩法。 个人建议是对于美漫背景故事里的人物介绍更仔细一点,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美漫迷。 对于各种二三线的反派,可以加一些细节的描述。说实话,一线都被写烂了。 二三线反而更好突出故事性。展开前面开头还是写的很惊艳的,但是在看到280多章就感觉越写越混乱,马丁坚持不使用当天身份以外的能力这一点就很奇怪。 就像五灵珠事件给我的感觉就像马丁生怕把反派打死,时间紧急打得还那么吃力还要憋着,完全没有表现出经历过多次冒险的从容和能力的积累。然后就是绝地武士事件,满打满算绝地武士出现不超过半天反派是怎么和卢瑟勾搭到一起的?如果后面还像这样强行拉高解决事件难度纠结战力平衡就没必要追下去了。展开失望,还以为真的是马丁翻翻评论发现只是套个皮而已,马丁变身没有限制,而且有时候只是相当于获得职业,就像总统马丁,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集,给我的感觉是为了让马丁当总统扭曲了世界历史展开感觉这本书越来越没有最开始的乐趣了看到黑亚当那了,感觉作者现在越来越自嗨了,主角越来越不动脑子了,现在所有都是千篇一律,变化很强,肯定比反派强,然后摁死反派完事儿,就像一个人手里有锤子,你就只会用锤子砸,那怕你砸的时候玩点花活但的你就是一锤一锤的使劲往死里砸 我承认我现在非常喜欢看爽文,但是你这个爽的一点快感都没有,反倒爹味越来越重了。 就像黑亚当这几章,通篇都是高高在上一顿评价,你这个人就是不行,你就是垃圾,我打死就完事了,然后噼里啪啦打架,我看你打架吗?对我想看,但你打的一点也不爽。 还有佐德篇,对侵略者该死的,这一点没毛病,但主角一边说着假大空的话,一边把所有的克星人都杀死了,看似正确,却把自己当成了主宰一切的神,自己完成了审判的所有过程,马丁也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善良美好是一点都不剩了呗,对,我想看的是爽文,但这真的爽吗?展开千万别写女主,有女主也不会招来更多人看,反倒有可能把喜欢你书的读者恶心走展开实在是看不懂,前面提了几次主角参加这些剧情,只是想凑个乐子。可每次主角都在拼命,甚至有过同归于尽旳想法。所以他旳定位到底是什么?每次都是主角冲在前面,超级英雄反而变成了边缘角色展开创意很好,也看有人说没乐子,个人觉得既然写马丁,更希望看到的是马丁不同身份影响了美漫世界,与英雄反派产生的各种奇妙互动。就想前面推进剧情写点干,马丁开局变成了侦探,好像是为了钱,然后就出门哥谭打击罪犯了,第二天变个武术家还是继续打反派,这就变成“每天一个超能力”的单纯剧情了,感觉主角的行为逻辑与身份就很割裂。百变能力应该是为有趣的剧情服务,而不是为打倒反派服务,希望作者后面越写越好展开主角性格有问题,既不像马丁,也不像穿越者,作者也没交代主角的前世今生,给人感觉漏看了前十几章一样展开感觉写的差点意思,没什么“乐趣”展开马丁变身是随机的。。女人,九尾狐。精灵,当然都是有可能的…作者一句话,不变女人就把路都堵死了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写得很舒服。 不管是表现主角的能动性还是故事的情节。不是特别惊艳,但是看着很舒服。 马丁的设定也很有趣,不用担心后面的战力崩溃。 弱的能力角色,有弱的能力角色的玩法。 个人建议是对于美漫背景故事里的人物介绍更仔细一点,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美漫迷。 对于各种二三线的反派,可以加一些细节的描述。说实话,一线都被写烂了。 二三线反而更好突出故事性。展开
前面开头还是写的很惊艳的,但是在看到280多章就感觉越写越混乱,马丁坚持不使用当天身份以外的能力这一点就很奇怪。 就像五灵珠事件给我的感觉就像马丁生怕把反派打死,时间紧急打得还那么吃力还要憋着,完全没有表现出经历过多次冒险的从容和能力的积累。然后就是绝地武士事件,满打满算绝地武士出现不超过半天反派是怎么和卢瑟勾搭到一起的?如果后面还像这样强行拉高解决事件难度纠结战力平衡就没必要追下去了。展开
感觉这本书越来越没有最开始的乐趣了看到黑亚当那了,感觉作者现在越来越自嗨了,主角越来越不动脑子了,现在所有都是千篇一律,变化很强,肯定比反派强,然后摁死反派完事儿,就像一个人手里有锤子,你就只会用锤子砸,那怕你砸的时候玩点花活但的你就是一锤一锤的使劲往死里砸 我承认我现在非常喜欢看爽文,但是你这个爽的一点快感都没有,反倒爹味越来越重了。 就像黑亚当这几章,通篇都是高高在上一顿评价,你这个人就是不行,你就是垃圾,我打死就完事了,然后噼里啪啦打架,我看你打架吗?对我想看,但你打的一点也不爽。 还有佐德篇,对侵略者该死的,这一点没毛病,但主角一边说着假大空的话,一边把所有的克星人都杀死了,看似正确,却把自己当成了主宰一切的神,自己完成了审判的所有过程,马丁也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善良美好是一点都不剩了呗,对,我想看的是爽文,但这真的爽吗?展开
创意很好,也看有人说没乐子,个人觉得既然写马丁,更希望看到的是马丁不同身份影响了美漫世界,与英雄反派产生的各种奇妙互动。就想前面推进剧情写点干,马丁开局变成了侦探,好像是为了钱,然后就出门哥谭打击罪犯了,第二天变个武术家还是继续打反派,这就变成“每天一个超能力”的单纯剧情了,感觉主角的行为逻辑与身份就很割裂。百变能力应该是为有趣的剧情服务,而不是为打倒反派服务,希望作者后面越写越好展开
写得很舒服。 不管是表现主角的能动性还是故事的情节。不是特别惊艳,但是看着很舒服。 马丁的设定也很有趣,不用担心后面的战力崩溃。 弱的能力角色,有弱的能力角色的玩法。 个人建议是对于美漫背景故事里的人物介绍更仔细一点,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美漫迷。 对于各种二三线的反派,可以加一些细节的描述。说实话,一线都被写烂了。 二三线反而更好突出故事性。
前面开头还是写的很惊艳的,但是在看到280多章就感觉越写越混乱,马丁坚持不使用当天身份以外的能力这一点就很奇怪。 就像五灵珠事件给我的感觉就像马丁生怕把反派打死,时间紧急打得还那么吃力还要憋着,完全没有表现出经历过多次冒险的从容和能力的积累。然后就是绝地武士事件,满打满算绝地武士出现不超过半天反派是怎么和卢瑟勾搭到一起的?如果后面还像这样强行拉高解决事件难度纠结战力平衡就没必要追下去了。
失望,还以为真的是马丁
翻翻评论发现只是套个皮而已,马丁变身没有限制,而且有时候只是相当于获得职业,就像总统马丁,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集,给我的感觉是为了让马丁当总统扭曲了世界历史
感觉这本书越来越没有最开始的乐趣了
看到黑亚当那了,感觉作者现在越来越自嗨了,主角越来越不动脑子了,现在所有都是千篇一律,变化很强,肯定比反派强,然后摁死反派完事儿,就像一个人手里有锤子,你就只会用锤子砸,那怕你砸的时候玩点花活但的你就是一锤一锤的使劲往死里砸 我承认我现在非常喜欢看爽文,但是你这个爽的一点快感都没有,反倒爹味越来越重了。 就像黑亚当这几章,通篇都是高高在上一顿评价,你这个人就是不行,你就是垃圾,我打死就完事了,然后噼里啪啦打架,我看你打架吗?对我想看,但你打的一点也不爽。 还有佐德篇,对侵略者该死的,这一点没毛病,但主角一边说着假大空的话,一边把所有的克星人都杀死了,看似正确,却把自己当成了主宰一切的神,自己完成了审判的所有过程,马丁也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善良美好是一点都不剩了呗,对,我想看的是爽文,但这真的爽吗?
千万别写女主,有女主也不会招来更多人看,反倒有可能把喜欢你书的读者恶心走
实在是看不懂,前面提了几次主角参加这些剧情,只是想凑个乐子。可每次主角都在拼命,甚至有过同归于尽旳想法。所以他旳定位到底是什么?每次都是主角冲在前面,超级英雄反而变成了边缘角色
创意很好,也看有人说没乐子,个人觉得既然写马丁,更希望看到的是马丁不同身份影响了美漫世界,与英雄反派产生的各种奇妙互动。就想前面推进剧情写点干,马丁开局变成了侦探,好像是为了钱,然后就出门哥谭打击罪犯了,第二天变个武术家还是继续打反派,这就变成“每天一个超能力”的单纯剧情了,感觉主角的行为逻辑与身份就很割裂。百变能力应该是为有趣的剧情服务,而不是为打倒反派服务,希望作者后面越写越好
主角性格有问题,既不像马丁,也不像穿越者,作者也没交代主角的前世今生,给人感觉漏看了前十几章一样
感觉写的差点意思,没什么“乐趣”
马丁变身是随机的。。女人,九尾狐。精灵,当然都是有可能的…作者一句话,不变女人就把路都堵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