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五年,朱炫穿越了,成为了一个被遗弃在木盆里,顺着河流漂荡的弃婴。恰逢朱标逝世,朱元璋在钟山脚下散心,捡到了朱炫。为了活下去,朱炫果断抱上朱元璋的大腿,以可爱的笑容,治愈了朱元璋丧子之痛,让朱元璋把自己带回宫中。朱元璋本想查一查朱炫的来历,但在一查之下,竟然是自己的乖孙,朱标的小儿子。此时太子已薨,朱元璋正为继承人烦恼。朱允炆虽然不错,但太过软弱,朱允熥平平无奇,难守江山,其他儿子,没有能让他满意的,于是把目光落在朱炫的身上,大号没了,决定再练一个小号。朱元璋:此子,类咱!朱允炆:皇爷爷,我才是你的乖孙!朱棣:小侄子,四叔怎敢抢你的皇位?在朱炫带领之下,大明帝国,称霸全球…
零帖子零粉丝?这是一本神奇的书,还在更新?作者我是不是眼花了?😁
看到186章,实在支持不下去了。主角全能奇才。懂地理,明历史,会制盐,会冶金,懂枪炮制做,懂造船,懂航海。。
什么时候开始写的书?居然一千多章就一条评论的?无语了….算了,看看吧,男的作者能写下去😅
知道在古代造枪,造铁船有多难吗?
铁钉都很少,还铁船,蒸汽机,一艘船多少工业品知道吗?无语了,而且还能写几百万字,难道后面上月球了?
毫无逻辑的YY文,看吐了…
最神奇的是,这哥们怎么做到20章就上架,还能写了449万字的??
写的什么破玩意儿,你自己写完自己不会看吗
无语
这什么人作者是个什么人才啊,你写了自己不看看的吗?你觉得好看不?就你这样的,写书能养活自己吗?拿死工资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