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在异世界成为血族真祖 作者:崩坏降临 状态已完结字数98.8万字分类轻小说子分类衍生同人最新章节第一百一十三章:探索更新3年前来源起点 去起点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血族,又称吸血鬼。经常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里。给人种残暴、血腥、又神秘的形象。而我们的主角在穿越异世界后,却发现自己变成的吸血鬼跟自己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那些传说中关于血族所拥有的能力,自己似乎都能够做到,但是······自己这个真祖的性别,是不是有些不对?ps:无限流。 展开 标签 男频无限流穿越诸天流 数据数据说明 → 486章节0月票8440推荐票3.7万粉丝 作者的其他作品 从 从异形皇后开始 完 完全觉醒记忆的我起飞了 巨 巨兽吞噬进化 我 我为异界带来崩坏 无 无限技能在末日 空 空之律者在狐妖 从 从灾变时代开始进化的蜥蜴 同 同时:我的同位体全不是人! 我 我继承了凯文的刻印 成 成仙从木叶开始 诡 诡异降临木叶 御 御兽:从鲤鱼到真龙! 收录书单 3 书书书书书 一些变单的小说。 因为太散了,喜欢变身这一类的人就很难找,所以收集一下。对于小说好不好看,本人会打一个分数,不就具体不用太注意分数,那只是个人看法,就看小说点赞的人数吧,那是八九不离十。所以如果好评比差评少的话,就会把书删掉,除此之外,也会因为经常更新,书架又满了,所以啊,有些时候也会删掉一些书。最后就是各位觉得有什么好书也可以在评论里推荐,我会看,合适的话会加上去。 45作品1073收藏1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独语(*˘︶˘*).。.:*♡ 如此而已 29作品15收藏3年前更新 书书书书书 我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大多是变身的 7作品2收藏4年前更新 读者还在看 什 什么叫二次元被我统治了 刀子大师 同 同时穿越:我在美漫继承万界遗产 比俗更俗 不 不许没收我的仙籍! 白柏树 我 我的青梅是宗门圣女 一只川海 穿 穿越帝释天,日记被莫小贝曝光了 任东歌 斗 斗罗:震惊,我成了比比东 静谧启示录 变 变身巫女,为何叫我天照? 龟斯拉 词 词条复制,从拐走王语嫣开始 羽化大帝 聊 聊天群:从华山岳不群开始 青山非远 末 末日领主:从虫族女王开始 溺梦喵嗷 这 这么可爱的我,怎么可能是魔头 看见窗外的星空 超 超英世界的魔法少女 格温大统领 御 御兽:从鲤鱼到真龙! 崩坏降临 诡 诡异降临木叶 崩坏降临 哥 哥斯拉的古神之路 崩坏降临 成 成仙从木叶开始 崩坏降临 我 我继承了凯文的刻印 崩坏降临 同 同时:我的同位体全不是人! 崩坏降临 从 从灾变时代开始进化的蜥蜴 崩坏降临 读者评论 27 最热 最新 我不理解 主角是穿越来是干什么的 剧情跟原著几乎一样 夜袭有没有主角都会死 主角来有什么意义? 大臣喜提工具人?展开兄弟们,剧毒,主角偏圣母行为,属于我就是不杀,等你变强那种低能,剧情在塔兹米龙化直接开始鬼扯,建议直接润兄弟们展开作者你听我说一句你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却以平实的真情打动读者,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都很成功,给人回味之感从文学的角度讲,题材很是新颖。角度清晰可见。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简洁而又有寓意。堪称文章之典范这篇文章。平凡中显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不可及的高度。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但他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还有就是标点符号的运用。恰到好处。逐字地看完你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这世界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了解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在看完文章后我不敢轻易回复,我担心我庸俗不堪的语言玷污了这世间少有的文章,但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文章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那将成为我一生的遗憾,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这篇文章的精彩程度,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小说太感人了!不如…更一章?展开女主文放男频,怎么敢的展开莉莉丝展开蕾米莉亚展开斩赤红之瞳篇以后就有点看不下去了。展开这本书看了跟没看一样。啥也没救,该死的都死了,屁用没有?跟他妈一坨翔似的。展开对主角塑造的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开头对主角样貌描写,可以说是很吸引人,至少很吸引我。 然后对主角的性格描写,可以说是一言难尽,样貌都拉不回我对主角的好感度。 对跟在自己身边有一段时间的属下明明有能力救却毫无感情无动于衷让他们直接死了… 然后对才转化没多久的五只眷属的性命都比那俩人看得重… 最重要的一点,对在这个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一起朝夕相处的好几年的人,艾斯德斯,明明知道了她要死,却一点准备都没有,朝夕相处几年的人啊,自己还是个现代穿越者,就这么感情淡薄吗?展开五十多章跟夜袭打的时候主角胸部和腹部的衣服都没了,正面都裸体了,作者故意写这段投毒是吗?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作者你听我说一句你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却以平实的真情打动读者,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都很成功,给人回味之感从文学的角度讲,题材很是新颖。角度清晰可见。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简洁而又有寓意。堪称文章之典范这篇文章。平凡中显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不可及的高度。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但他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还有就是标点符号的运用。恰到好处。逐字地看完你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这世界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了解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在看完文章后我不敢轻易回复,我担心我庸俗不堪的语言玷污了这世间少有的文章,但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文章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那将成为我一生的遗憾,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这篇文章的精彩程度,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小说太感人了!不如…更一章?展开
对主角塑造的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开头对主角样貌描写,可以说是很吸引人,至少很吸引我。 然后对主角的性格描写,可以说是一言难尽,样貌都拉不回我对主角的好感度。 对跟在自己身边有一段时间的属下明明有能力救却毫无感情无动于衷让他们直接死了… 然后对才转化没多久的五只眷属的性命都比那俩人看得重… 最重要的一点,对在这个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一起朝夕相处的好几年的人,艾斯德斯,明明知道了她要死,却一点准备都没有,朝夕相处几年的人啊,自己还是个现代穿越者,就这么感情淡薄吗?展开
我不理解 主角是穿越来是干什么的 剧情跟原著几乎一样 夜袭有没有主角都会死 主角来有什么意义? 大臣喜提工具人?
兄弟们,剧毒,主角偏圣母行为,属于我就是不杀,等你变强那种低能,剧情在塔兹米龙化直接开始鬼扯,建议直接润兄弟们
作者你听我说一句你这篇文章没有华丽的语言装饰,却以平实的真情打动读者,语句流畅,一气呵成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都很成功,给人回味之感从文学的角度讲,题材很是新颖。角度清晰可见。语言平实而不失风采。简洁而又有寓意。堪称文章之典范这篇文章。平凡中显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不可及的高度。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但他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还有就是标点符号的运用。恰到好处。逐字地看完你这篇文章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这世界怎么可能还会有如此精辟的文章?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让我深深地了解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在看完文章后我不敢轻易回复,我担心我庸俗不堪的语言玷污了这世间少有的文章,但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文章后面留下自己的足迹,那将成为我一生的遗憾,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这篇文章的精彩程度,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小说太感人了!不如…更一章?
女主文放男频,怎么敢的
莉莉丝
蕾米莉亚
斩赤红之瞳篇以后就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本书看了跟没看一样。啥也没救,该死的都死了,屁用没有?跟他妈一坨翔似的。
对主角塑造的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开头对主角样貌描写,可以说是很吸引人,至少很吸引我。 然后对主角的性格描写,可以说是一言难尽,样貌都拉不回我对主角的好感度。 对跟在自己身边有一段时间的属下明明有能力救却毫无感情无动于衷让他们直接死了… 然后对才转化没多久的五只眷属的性命都比那俩人看得重… 最重要的一点,对在这个世界遇见的第一个人,一起朝夕相处的好几年的人,艾斯德斯,明明知道了她要死,却一点准备都没有,朝夕相处几年的人啊,自己还是个现代穿越者,就这么感情淡薄吗?
五十多章跟夜袭打的时候主角胸部和腹部的衣服都没了,正面都裸体了,作者故意写这段投毒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