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
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感觉没有谁能救印地安人,还不如黑人
首先这书亮点就是写印第安,这个很少见。但然很少有作者写的好外国历史,写的过的去的都是欧洲,毕竟资料齐全一。其他如非洲美洲东南亚澳大利亚外国历史称的上好小说的极其可怜,也只(重生美洲巨头)和(重生非洲当警察)这两本值得称道一声好。好了言归正传,说那么话就是想说一下作者,我个人认为本书缺点地方,第一,书名没辨识度,如果不是今天要找有潜力历史新书,无聊随手打开,恐怕又要错过一个收藏了,书名要是想改的话,可以参考我所说这两本来改(重生美洲当酋长)第二,我个人觉得这本书是写历史,就不要把玄幻奇幻仙侠武侠这些分类特点充值到这本书里,超自然统统不要,也不要到后面造飞机坦克超时代东西来吊打你同时期对手,可以利用先知先觉历史在前期壮大,中后期历史面目全非后,就要自己打出历史一片天空,但然作者要是觉得不好,你也可以坚持自己写作想法
要不就融入西部牛仔,最好把和白人的矛盾激化,写出他们毫无人性的一面
看几十章就看不下去了…能看出来作者也是查了资料有很多科普在里边,但是没几章就想抖下机灵真的特别恶心人。你要是查资料了就算挂科普也没什么人说啥,tm不知道从电视剧还是论坛里看来得玩意就直接挂上去了?
真心刚开始看起来挺不错的,在部落里装神弄鬼,慢慢发展,剧情也写得挺好,但是自从主角自以为是的让那个欧洲人认主角为大哥,还要把各种技术告诉他,本书我认为就败了,就主角认为英国人不会来找你麻烦,还远交近攻,心挺大,感觉前后两个作者写的一样,一个土著(主角)会说正宗的英格兰语,说会各种武器的技术,只为让那个英格兰人叫他大哥!唉,加快欧洲人的文明进程,是主角自己找死,还是说认为只告诉英国,其他欧洲国家不会知道这些技术,还是说就算欧洲强大了,也不会动美洲,不会动主角部落!
印第安人果然智商堪忧,难怪差点被灭族,就傻脑袋这权谋水平,种田,搞科技,然后就是果实被人夺走的命。仗着自己身体强壮,到处浪,装逼大脸酋长和狩猎队长,要是我有一百种弄死你的方法,真以为弄了一头牛抄了个刚就天下无敌了?等你把知识教的差不多,直接弄死。一个能打几十个人?
一个低情商的作者,一群傲慢的读者
穿越的时间段不行啊,要是能在欧洲大航海兴起前还有看头,这个时间段印第安人真的崛起不了
你是起点至今为止最牛逼的作者!为了跟小姨子搞破鞋,居然把媳妇给写死了!!!🤭🤭🤭
真是呵呵了,这感觉不像是印第安人,而是中原人的梗,作者去过保留地吗或者说出国没,印第安人起名字都是有寓意的,不像你这狗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