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丝雨和盛明放交往了四年,是她先追的他,荷尔蒙上头的时候,看到盛明放抽烟都觉得格外性感,修长的手指夹着细长的香烟,偏头挡火的时刻,微风抚过他的脸庞,有种极致的性感。
周丝雨是极致颜控,第一眼就觉得盛明放真的好帅好帅好帅,也许这就是传闻中的生理性喜欢。
周丝雨喜欢到什么地步呢,为爱走天涯,从远在千里的家来到盛明放的身边,是4890公里的距离,她需要换乘大巴,火车,高铁,飞机,四年的时间,就算是一颗石头心,也该融化了。
可盛明放依旧自我,大艺术家看不起她这样的凡尘俗人,情绪崩溃的时候会叫嚣着让周丝雨滚出去。
这一次周丝雨真的滚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爱一个人需要很长的时间与精力,而放弃一个人有时候只需要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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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既入穷巷,更要及时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