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 心乡 作者:公子凛 状态已完结字数9.1万字分类言情时代古色古香最新章节终更新15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到如今,没有什么是一定要的。只是,你出现了…相逢于荒野同陷困境如果不曾离开那片净土是否能长相厮守那日看到丁乡不再羞涩,不再别扭袁渺恍然:原来他已是她的心乡*特别鸣谢惠予TX友情赞助封面,俺会好好填坑,给嫩再次“封”俺“面”俺的机会推好友的文:晏宁的女尊文:男穿女尊,很明快的文风惠予的女尊文:已完结短篇,有些虐,非常真挚,朴素立意: 展开 标签 主题爱情视角女主年龄13+免费女尊布衣生活轻松 数据数据说明 → 36章节244收藏8.7评分5044章均点击263评论 作者的其他作品 梦 梦宿轻舟 天 天长地久之沈河畔 留 留与明夜风(女尊) 若 若我爱你 清 清明有雨 挽 挽弓情 强 强能强雨 烟 烟花一世 读者评论 47 最热 最新 好看,写得很好啊,怎么看的人这么少啊展开好难受,如果我的爱人曾经有过伴侣,千万不要告诉我,我会觉得恶心,可能是小说中希望爱情纯粹美好一点吧,希望只有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第三个人,四个人…现实的让人害怕。只是自己的感觉,我觉得我这种人只能注孤生了,心理上的洁癖,我觉得自己有病…T﹏T展开写的真的很棒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看到这么有内涵,有文采的好文了。最近搜索出来的很多都是那种小女生的幼稚文,类似于什么暴君,王爷,总裁之类的。基本上男主或者女主都是招蜂引蝶乱释放魅力,个个配角为之疯狂爱慕之类的口水文。 一看到这种名字就点击叉叉。 非常稀罕作者这种文风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看种田文。但是好多种田文最后总是难免和王爷皇帝之类纠缠上。实在倒胃口极了。 也希望作者能写出更多的好文,同时推荐一些好文给我们这些文荒的人啊!!!展开很好看,收了,大大加油!展开虽然很无语,但这一章至少看到了两人并没有一味地沉静在伤痛中,而是在痛定思痛后各自都有了积极的一面.一个想要主动表达爱意,一个想要去致富去了解。相互吸引又不消极的人应该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展开我靠,肉可不可以不写得这么诗情画意啊!我要直观的,我要清晰的。展开很好看的文,期待大大的新文展开看完了,感觉有点淡,但还是很好看 最喜欢和心疼的是令舒,那句话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啊展开很好看 赞一个展开这章留白待评已经N久,表示俺的待一向不靠谱,好吧,姗姗来迟的长评,希望这下能靠谱些。 刚读到心乡时,里面介绍了很多野外求生技巧,想我这种一向看惯狗血小言的,突现这一泓清泉,着实眼前一亮。比如雪洞、生活,烤食,温泉,木顶针、制陶等等。看了第一章后,关于那个吃之前看嘛要看鹿眼睛还在不在的问题,俺囧囧地去请凛给我科普。后来才知道,据说动物眼睛没有脱落,就说明死的时间不长,肉还没腐烂。表示长知识了。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女尊文,主人公的感情线之中,又加了很多细致的东西,要细细品味方可发现。 开篇就是双双跳崖,我看的惊悚了一下,该有多大的悲凉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凛凛温情的笔触没有带出一丝悲凉的东西,而是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相遇,到绝境求生,在荒无人烟的阴阳界带出一点生的希望来。丁乡摔断了腿,袁渺好心照顾他,时不时拿他打打趣,又没有真的轻薄的意思。随着两人的渐渐熟识,到互生好感,小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到也看不出是两个曾经绝望心死的人。或许上天让他们在这种境遇下相遇,真的是缘分。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活,忘记过去那些悲伤无奈,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平静的生活终究被打破了。破裂的原因在于丁乡终于忍不住,央求袁渺带他离开这片净土。从文中许多伏笔都可以看出,袁渺是不希望这样的,她想和丁乡留在这个地方,就算不会一辈子,但也不是现在出去。但丁乡态度坚决,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清白来换取袁渺带他出去的承诺。不得不说,丁乡没有一般女尊男儿的小家子气,果敢又极有胆识。而且不可否认,若不是袁渺,而是其他什么人,丁乡未必会轻易说出献身这样冲动的话。这个时候,他对袁渺的感觉也已经不同,只是对家人的忧虑和身上肩负的责任蒙住了他的眼睛。一夜过后,袁渺答应带他离开,但两人之间已经埋下深深的误会。 中间是长长的长长的误会,一度想过,为什么要这么纠结啊?说清楚不就好了?其实细细想想,人和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一辈子都问不出口,隐忍着,静默着,误会和猜忌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也幸好,这是小说的世界,袁渺最终还能来得及对丁乡表明心意,说出那句他一直期盼的话,娶你。也还好,丁乡对自己的爱情足够坚定,一度对袁渺失望后,也没有随便托付什么人,而是决定终身不嫁。这也是我对丁乡这个人物最喜欢也最欣赏的地方,在那样的女尊社会,男子生活本就不易,他一个未婚男儿失了身,那要了他清白的女子又久久没说娶他,他的悲痛可想而知。面对薛的一再紧逼,他即使说出‘失身’这样让他难堪的字眼,也不愿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一刻,我才看清这个埋藏在这个清透男子柔弱外表下的坚韧与勇气。 他是丁乡,不是路边一朵娇柔的小花,而是心的故乡,大气而弥久。 本文的女主袁渺,有很多人不喜欢她,觉得她没担当还犹犹豫豫的不够坚决。但我觉得凛把这个人物写的挺真实的,不是多么情深似海温柔如水,袁渺很实际,会的也是很多实用的东西,总而言之,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跟着这样的人,或许没有大富大贵,锦衣玉食,但她只要决定对你好,那一定是一辈子的事。比起薛的积极主动,袁渺的表达方式更得我心,大概这就是主角情节吧。 一路追来,心乡给我的感觉简单又温馨,不矫揉,不卖弄,只是实实在在的讲两个人的故事,相遇,相识,误会以及…幸福。 看完了之后,我也满心的温暖,看着他们幸福,忍不住微笑。谢谢凛给我带来这么好的故事,以及,如此深的感动,追你的文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想长长久久的看下去,呐,凛,你会写给我看吧?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好难受,如果我的爱人曾经有过伴侣,千万不要告诉我,我会觉得恶心,可能是小说中希望爱情纯粹美好一点吧,希望只有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第三个人,四个人…现实的让人害怕。只是自己的感觉,我觉得我这种人只能注孤生了,心理上的洁癖,我觉得自己有病…T﹏T展开
写的真的很棒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看到这么有内涵,有文采的好文了。最近搜索出来的很多都是那种小女生的幼稚文,类似于什么暴君,王爷,总裁之类的。基本上男主或者女主都是招蜂引蝶乱释放魅力,个个配角为之疯狂爱慕之类的口水文。 一看到这种名字就点击叉叉。 非常稀罕作者这种文风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看种田文。但是好多种田文最后总是难免和王爷皇帝之类纠缠上。实在倒胃口极了。 也希望作者能写出更多的好文,同时推荐一些好文给我们这些文荒的人啊!!!展开
这章留白待评已经N久,表示俺的待一向不靠谱,好吧,姗姗来迟的长评,希望这下能靠谱些。 刚读到心乡时,里面介绍了很多野外求生技巧,想我这种一向看惯狗血小言的,突现这一泓清泉,着实眼前一亮。比如雪洞、生活,烤食,温泉,木顶针、制陶等等。看了第一章后,关于那个吃之前看嘛要看鹿眼睛还在不在的问题,俺囧囧地去请凛给我科普。后来才知道,据说动物眼睛没有脱落,就说明死的时间不长,肉还没腐烂。表示长知识了。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女尊文,主人公的感情线之中,又加了很多细致的东西,要细细品味方可发现。 开篇就是双双跳崖,我看的惊悚了一下,该有多大的悲凉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凛凛温情的笔触没有带出一丝悲凉的东西,而是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相遇,到绝境求生,在荒无人烟的阴阳界带出一点生的希望来。丁乡摔断了腿,袁渺好心照顾他,时不时拿他打打趣,又没有真的轻薄的意思。随着两人的渐渐熟识,到互生好感,小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到也看不出是两个曾经绝望心死的人。或许上天让他们在这种境遇下相遇,真的是缘分。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活,忘记过去那些悲伤无奈,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平静的生活终究被打破了。破裂的原因在于丁乡终于忍不住,央求袁渺带他离开这片净土。从文中许多伏笔都可以看出,袁渺是不希望这样的,她想和丁乡留在这个地方,就算不会一辈子,但也不是现在出去。但丁乡态度坚决,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清白来换取袁渺带他出去的承诺。不得不说,丁乡没有一般女尊男儿的小家子气,果敢又极有胆识。而且不可否认,若不是袁渺,而是其他什么人,丁乡未必会轻易说出献身这样冲动的话。这个时候,他对袁渺的感觉也已经不同,只是对家人的忧虑和身上肩负的责任蒙住了他的眼睛。一夜过后,袁渺答应带他离开,但两人之间已经埋下深深的误会。 中间是长长的长长的误会,一度想过,为什么要这么纠结啊?说清楚不就好了?其实细细想想,人和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一辈子都问不出口,隐忍着,静默着,误会和猜忌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也幸好,这是小说的世界,袁渺最终还能来得及对丁乡表明心意,说出那句他一直期盼的话,娶你。也还好,丁乡对自己的爱情足够坚定,一度对袁渺失望后,也没有随便托付什么人,而是决定终身不嫁。这也是我对丁乡这个人物最喜欢也最欣赏的地方,在那样的女尊社会,男子生活本就不易,他一个未婚男儿失了身,那要了他清白的女子又久久没说娶他,他的悲痛可想而知。面对薛的一再紧逼,他即使说出‘失身’这样让他难堪的字眼,也不愿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一刻,我才看清这个埋藏在这个清透男子柔弱外表下的坚韧与勇气。 他是丁乡,不是路边一朵娇柔的小花,而是心的故乡,大气而弥久。 本文的女主袁渺,有很多人不喜欢她,觉得她没担当还犹犹豫豫的不够坚决。但我觉得凛把这个人物写的挺真实的,不是多么情深似海温柔如水,袁渺很实际,会的也是很多实用的东西,总而言之,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跟着这样的人,或许没有大富大贵,锦衣玉食,但她只要决定对你好,那一定是一辈子的事。比起薛的积极主动,袁渺的表达方式更得我心,大概这就是主角情节吧。 一路追来,心乡给我的感觉简单又温馨,不矫揉,不卖弄,只是实实在在的讲两个人的故事,相遇,相识,误会以及…幸福。 看完了之后,我也满心的温暖,看着他们幸福,忍不住微笑。谢谢凛给我带来这么好的故事,以及,如此深的感动,追你的文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想长长久久的看下去,呐,凛,你会写给我看吧?展开
好看,写得很好啊,怎么看的人这么少啊
好难受,如果我的爱人曾经有过伴侣,千万不要告诉我,我会觉得恶心,可能是小说中希望爱情纯粹美好一点吧,希望只有两个人的感情,牵扯到第三个人,四个人…现实的让人害怕。只是自己的感觉,我觉得我这种人只能注孤生了,心理上的洁癖,我觉得自己有病…T﹏T
写的真的很棒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看到这么有内涵,有文采的好文了。最近搜索出来的很多都是那种小女生的幼稚文,类似于什么暴君,王爷,总裁之类的。基本上男主或者女主都是招蜂引蝶乱释放魅力,个个配角为之疯狂爱慕之类的口水文。 一看到这种名字就点击叉叉。 非常稀罕作者这种文风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看种田文。但是好多种田文最后总是难免和王爷皇帝之类纠缠上。实在倒胃口极了。 也希望作者能写出更多的好文,同时推荐一些好文给我们这些文荒的人啊!!!
很好看,收了,大大加油!
虽然很无语,但这一章至少看到了两人并没有一味地沉静在伤痛中,而是在痛定思痛后各自都有了积极的一面.一个想要主动表达爱意,一个想要去致富去了解。相互吸引又不消极的人应该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我靠,肉可不可以不写得这么诗情画意啊!我要直观的,我要清晰的。
很好看的文,期待大大的新文
看完了,感觉有点淡,但还是很好看 最喜欢和心疼的是令舒,那句话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啊
很好看 赞一个
这章留白待评已经N久,表示俺的待一向不靠谱,好吧,姗姗来迟的长评,希望这下能靠谱些。 刚读到心乡时,里面介绍了很多野外求生技巧,想我这种一向看惯狗血小言的,突现这一泓清泉,着实眼前一亮。比如雪洞、生活,烤食,温泉,木顶针、制陶等等。看了第一章后,关于那个吃之前看嘛要看鹿眼睛还在不在的问题,俺囧囧地去请凛给我科普。后来才知道,据说动物眼睛没有脱落,就说明死的时间不长,肉还没腐烂。表示长知识了。本文不同于一般的女尊文,主人公的感情线之中,又加了很多细致的东西,要细细品味方可发现。 开篇就是双双跳崖,我看的惊悚了一下,该有多大的悲凉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凛凛温情的笔触没有带出一丝悲凉的东西,而是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相遇,到绝境求生,在荒无人烟的阴阳界带出一点生的希望来。丁乡摔断了腿,袁渺好心照顾他,时不时拿他打打趣,又没有真的轻薄的意思。随着两人的渐渐熟识,到互生好感,小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到也看不出是两个曾经绝望心死的人。或许上天让他们在这种境遇下相遇,真的是缘分。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活,忘记过去那些悲伤无奈,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平静的生活终究被打破了。破裂的原因在于丁乡终于忍不住,央求袁渺带他离开这片净土。从文中许多伏笔都可以看出,袁渺是不希望这样的,她想和丁乡留在这个地方,就算不会一辈子,但也不是现在出去。但丁乡态度坚决,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清白来换取袁渺带他出去的承诺。不得不说,丁乡没有一般女尊男儿的小家子气,果敢又极有胆识。而且不可否认,若不是袁渺,而是其他什么人,丁乡未必会轻易说出献身这样冲动的话。这个时候,他对袁渺的感觉也已经不同,只是对家人的忧虑和身上肩负的责任蒙住了他的眼睛。一夜过后,袁渺答应带他离开,但两人之间已经埋下深深的误会。 中间是长长的长长的误会,一度想过,为什么要这么纠结啊?说清楚不就好了?其实细细想想,人和人就是这样,有些话,一辈子都问不出口,隐忍着,静默着,误会和猜忌如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也幸好,这是小说的世界,袁渺最终还能来得及对丁乡表明心意,说出那句他一直期盼的话,娶你。也还好,丁乡对自己的爱情足够坚定,一度对袁渺失望后,也没有随便托付什么人,而是决定终身不嫁。这也是我对丁乡这个人物最喜欢也最欣赏的地方,在那样的女尊社会,男子生活本就不易,他一个未婚男儿失了身,那要了他清白的女子又久久没说娶他,他的悲痛可想而知。面对薛的一再紧逼,他即使说出‘失身’这样让他难堪的字眼,也不愿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一刻,我才看清这个埋藏在这个清透男子柔弱外表下的坚韧与勇气。 他是丁乡,不是路边一朵娇柔的小花,而是心的故乡,大气而弥久。 本文的女主袁渺,有很多人不喜欢她,觉得她没担当还犹犹豫豫的不够坚决。但我觉得凛把这个人物写的挺真实的,不是多么情深似海温柔如水,袁渺很实际,会的也是很多实用的东西,总而言之,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跟着这样的人,或许没有大富大贵,锦衣玉食,但她只要决定对你好,那一定是一辈子的事。比起薛的积极主动,袁渺的表达方式更得我心,大概这就是主角情节吧。 一路追来,心乡给我的感觉简单又温馨,不矫揉,不卖弄,只是实实在在的讲两个人的故事,相遇,相识,误会以及…幸福。 看完了之后,我也满心的温暖,看着他们幸福,忍不住微笑。谢谢凛给我带来这么好的故事,以及,如此深的感动,追你的文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想长长久久的看下去,呐,凛,你会写给我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