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樾知道祝明泽喜欢池珩,为了池珩,他可以不择手段往上爬,却还是没能得到池珩的青睐。
身份地位的差距犹如天堑,祝明泽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偿所愿。
他便以为他和祝明泽高匹配度的信息素,以及他每一次在床上的顺从至少能让自己在祝明泽心中占据一点重要的位置。
直到祝明泽无视绑匪威胁,果断选择撕票,苏樾心如死灰。
死里逃生后,苏樾的腺体遭受永久性损伤,并失去一部分记忆。
他疑惑地望着祝明泽俊美的脸:“你是谁?”
祝明泽脸色铁青,不知是因为苏樾唯独忘记他,还是因为他和苏樾无名无份,不知以什么身份介绍自己。
他冷嗤一声:“邻居。”
苏樾每次出门,邻居总是用阴恻恻的目光望着他,真是莫名其妙。
为了安全着想,苏樾出门总是小心翼翼避免碰上奇怪的邻居。
邻居果然对他有所图谋,居然敲开他的门,让他陪他度过易感期。
苏樾震惊之余,羞怒不已,拒绝了他。
祝明泽却挤进门里,将他堵在玄关口,像个流氓一样摸他的腺体。
“你不会忘了吧,你是我的Omega,这上面可都是我咬出来的痕迹。”
祝明泽盯着他,却发现苏樾闻到了他的信息素,竟然没有丝毫反应。
苏樾不仅忘了他,也不会再受信息素的影响喜欢他了。
祝明泽红了眼,低头咬上苏樾的腺体,疯狂地注入信息素。
苏樾一巴掌将他拍醒。
从那之后,祝明泽好像一下子变得正常了。
但苏樾又有了新的烦恼——祝明泽开始追他了。
祝明泽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爱你。”
苏樾才不信,每次他新交的Omega朋友池珩来找他时,祝明泽总是会不经意打量池珩。
Ps:
1.攻受双洁
2.攻喜欢过白月光,是非常非常非常肤浅的喜欢,从正文开始攻就已经不喜欢白月光了。文案最后一句,只是受的视角,详情见正文
3.受失忆之前,比起爱情,攻更爱金钱权势。
立意:学会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