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因受灵根限制而转生到几万年后的末世。
丧失记忆的他睁开眼就看见走火入魔的魔修追着人类啃。
还有无数低阶修士把魔修枪枪爆头。
这个比世界终究是疯了。
后来,林嘉知道这群低级魔修被人类称作“丧尸”。
而觉醒修炼天赋的修士称自己为“异能者”。
人类以为自己即将迎来胜利,却发现丧尸也觉醒了天赋,并且比人类进化得更快。
不想收徒也不想参和魔修聚餐,林嘉走上了独自修炼的道路,却被一只小奶狗碰了瓷。
谁能拒绝毛茸茸的粉色鼻头的小土松呢?
好狗狗的3个tips:
尾巴摇得比螺旋桨都快。
提溜起来也不生气。
扯它的耳朵和尾巴都冲着你笑。
这谁顶得住啊?
小短腿儿扑棱扑棱跑起来还摔得打滚儿。
狗子的寿命很短,林嘉就赐它一场造化。
被点化成人的小狗还没他腿高,头发蓬松又柔软,奶呼呼地汪汪叫,连耳朵和尾巴都不会藏。
于是林嘉给小孩儿换上了衬衣和背带小短裤,不喜欢穿衣服但解不开扣子急得团团转的小东西都被逼得说人话了。
只是这狗崽子越养越不对劲。
顶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哭唧唧地撒娇,胸肌却大到一只手都握不住。成天精力旺盛得到处拆家,被训了还凑过来舔他的掌心。
坏狗。
后来坏狗罕见地返祖了。
雪白的头发变成墨色的狼尾。
奶白的皮肤变成小麦色。
就连那身捏起来软绵绵的肌肉,都扎实得如同双开门冰箱。
林嘉百思不得其解,然后发现是他喂错了奶。
小狗不可以喂蛋白粉!!!
立意:我可太喜欢狗狗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