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本,预计10月底开)
人们说,林在水养出来了个白眼狼。
当年她也就22的年纪,揽了一堆活,累皱了皮肤,才将17岁的庭余送出了村,送去了大城市里。
可五年,庭余一次都没回来。
她过好日子去了,见了繁华的忘了根里的,这也合情合理。就是可怜林在水,以为熬出头,偏搭上庭余,连一丝回报都没。
林在水对此什么也不说。
似乎也是不愿提起。
第五年末,村口大娘传来消息:“听说逻子来了个狠角色,整顿得很严,妳这生意怕是不好做喽。”
林在水不以为然。
却在某天和这“狠角色”碰面后,失了魂魄。
女孩长高许多,面容少了稚嫩,也少了亲切,冷冷看过来的一眼像不认识她,如同变了一个人。
众人大骂,说她吃里扒外,帮外人来整自己姐姐。
庭余对此并不反驳。
大抵也是被戳中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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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什么?
成了局里“大人物”的庭余一回来,却在夜里缩进自己姐姐的怀里,在舟上逼她与自己接吻。
喘息的缝隙里,小舟在水波里摇晃。
林在水气急败坏,质问:“妳回来干嘛?”
回来干嘛?
庭余一双眼睛眯起,在月色下沉默看她,眼底水波被推开——
“妳让我走,不许我回来。”
“可姐姐,妳有没有想过?我只想在妳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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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冬天,老房子的窗户被风吹得啪嗒作响。
15岁的庭余和20岁的林在水,同缩在一床被窝里,皮肤贴着皮肤取暖,她抬起头小声问她:“为什么不能回来了?”
累了一天的林在水眼皮沉重,将庭余冰凉的手揉了揉,半梦半醒里,放轻声音回答。
不小心说了心里话。
“因为…妳要是回来,我就不再舍得让妳走了。”
枝江是一弯太过瘦弱的河。
孱弱的溪流撑不起大的人生。
而庭余值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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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年龄差。
*有现实有虚构一切为感情服务。
立意:逃出苦难向春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