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从小被外婆抚养长大,父母离婚五年后又复婚,生了一个儿子,李子军。
从小,李子军吃穿都是最好的,而她只能期盼着李子军的脚能够快点长大,这样她就能穿李子军的旧鞋子了。
虽然是旧鞋子,但都是名牌。
而她不过因为穿了一身外婆给她手工做的新衣服,就被母亲质疑是不是要出门去勾搭不良少年。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二,李月学校因为要参加足球比赛,李月没钱买球衣,李子军给她找来一身球衣,怂恿她,“这个球衣的主人已经转学了,我求我们班主任给我的,我有新球衣穿,这个旧的,就给你了。”
看着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27号,李月第一次没有接弟弟递来的东西,她知道这球衣的前主人是不良少年,是校霸,她不敢碰。
后来校霸回校探望旧友,看见李月穿着的不合身的熟悉的球衣,轻笑一声,“我的东西,她也敢碰?”
立意:价值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