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臻在小镇上生活了16年,被找回周家。她觉得自己就像一根枯草,人人都能踩一脚。
刚开始,她把自己装的温良无害,温顺的在这个家生活了下去,后来再也装不下去,把穷人乍富狐假虎威发挥的淋漓尽致。
反正他们所有人都欺负她。
她的好大哥周薄偃眼高于顶,冷漠如斯。对待自己就像一株花草,哪里不满意就修剪掉。
她父亲派来的助理苏云玘,温润含笑却严肃刻板,只听从她父亲从不听从她,还会打小报告。
学校里更有一个祁燕徊,每天像条疯狗一样看到她就疯咬。
周明臻觉得生活充满了无趣。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被人踩在脚底下的裴凛,他浑身沾满了土,精致的眉眼里却充满桀骜。
真有趣,她想。
她把钱拍在他脸上:“你归我了。”
…
裴凛是周明臻的一条狗。他冷眼看着周明臻像一只刺猬一样,把自己藏的严严实实,嘲笑她的当局者迷。
她以为周薄偃对她冰冷刻薄,却不知周薄偃眉眼锋利像只雄狮,注视着每个觊觎她的人。
苏云玘看着温润无害,总是束缚她的自由,可也为了她一次又一次心软,已经成了对她言听计从的附庸。
至于祁燕徊,自从裴凛来了以后,他的目光终于舍得从周明臻身上分散分毫,看着他眼中浓浓的警告,裴凛却挑衅一笑。
他和他们不一样,他不会和他们争夺她。
毕竟,他只是周明臻的一条狗罢了。
周明臻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周明臻想和谁在一起…
不, 她只能是他一个人的主人。
立意:勇敢追逐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