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尔·罗斯,为了在相对合法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一些小爱好,他离开巴尔的摩大老远调到哥谭当警探。
每周都能遇到暴力犯罪,这里对他来说简直像是天堂!
心灵的些许满足之下,
身体开始渴求,
恰好兰德尔在犯罪现场认识了个额前挑染一缕白发的年轻人,身体强壮,又很帅。
好不容易决定谈个恋爱,
但没想到杰森·陶德竟然异常体贴,
没办法,兰德尔只能跟他分手。
然后全身心投入到自己警探的本职工作,争取从工作中得到能让他身心愉悦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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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认识了个金发碧眼的帅气警探,兰德尔·罗斯,二十八岁,
虽然这位警探先生比他大了八岁,但从不问他多余的事,不管床上还是床下,因此两个人就这样和谐地相处了一段时间。
然后在某个平凡的日子里默契分手。
杰森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结束,
直到某天小丑从阿卡姆里越狱,绑了警局的某位警探泄愤示威。
被绑走的恰好是兰德尔,
听说兰德尔主动从小丑手里换下了某个实习生。
——他确实是杰森印象中的好人。
但在哥谭,好人通常没什么好下场。
不管是出于私仇,还是出于旧情,甚至是他本身的责任感,杰森都决定去救兰德尔。
离得很远时,他看到兰德尔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等到距离近些,他听到一阵疯狂大笑…兰德尔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棒了,太棒了!”
兰德尔轻而易举挣脱束缚,脸上带着杰森没见过的餍足,然后笑着举枪射穿了小丑的脑袋。
“足够判定合理开枪了吧。”
杰森惊愕地停在外面,
听到兰德尔满怀感激地说——“感谢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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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变态,只需要比他更变态。
立意:社会边缘人士也有其合适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