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但我不太关心我上辈子是怎么死的;有一点好奇我丢失的记忆去了哪里,但也没那么好奇——毕竟过这辈子也不太需要上辈子的记忆,而且我的常识都还在:比如我知道我现在所在的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用上辈子的知识解释叫做“文艺复兴时期”。
其实当你真正进入了一个被后世成为传奇的时代才会发现:其实也就那样吧,只有摆子到哪都是快乐摆子。
我本来打算就这样摸摸鱼、欣赏欣赏文艺复兴时的建筑,如果能有机会参观一下达.芬奇的画室那就是梦想成真了。
我原本是这么打算的,直到某天有一群蒙面人突然闯到我家说是要杀了我。
杀就杀吧,只是那么糙的甚至都不反光的剑砍人看起来就很疼,半天死不了伤口还会感染发炎。
我决定反抗一下。
食用指南:
刺客信条游戏同人,没玩过应该也能看懂,因为作者也没怎么玩清楚
正文第三人称
立意:拯救自己就是拯救世界
摁爪!很帅的女主,文风很温柔,一定是写大长篇埋伏笔的好手(假如作者君的热情能够持续到完结的话)。这么细腻的文风不是全职作者就很难水更日更,毕竟写起来费时费事!作者君就按自己的喜好写吧!写同人自己写的开心才是一位…!
哦…女主没疯了把大家都鲨哩怎么不能算精神稳定且强大呢(闭目)小狗一见钟情但谁不喜欢美丽强大的姐姐www就这个战斗爽
女主也太帅了,呜呜太太一定不要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