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叫宋清禾,十岁那年,隔壁搬来了一个不爱说话的哥哥。
他叫陆时珩,白衬衫,眉眼冷得像霜,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只突然飞上墙头的麻雀。
我决定跟他做朋友。
单方面的那种。
后来的七年里,我干了所有暗恋少女该干的事——
在他桌上放温好的牛奶,考试时“恰好”多带一支笔,下雨天“恰好”多撑半把伞。
他全收了,但一个笑脸都没给过我。
闺蜜林栀骂我:“你是不是有病?”
我说:“可能是吧,但我不想治。”
十七岁那年,他家里出了事,搬走了,连句再见都没说。
我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三年后,我在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又看到了他。
他瘦了很多,围着黑色围裙,低头擦酒杯,手上有烟疤,眼底下全是疲惫。
我坐到吧台前,说:“一杯温牛奶。”
他抬头看到我,手顿了一下。
然后说:“这里是酒馆。”
我说:“我知道。但我就要温牛奶。”
他没再说话,转身去热了一杯牛奶,放在我面前。
我喝了一口,笑了。
他没变。我也没变。
他还是不爱说话,我还是死心眼。
只是这一次,我好像终于听懂了他没说出口的那些话——
“宋清禾,你能不能别对我这么好。”
“我控制不了。”
“你不应该喜欢我。”
“值不值得,我说了算。”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人用七年学会靠近,用三年学会失去,用一辈子学会——
原来南风吹不到西洲,我等不到你。
立意:“南风知我意,吹不到西洲——有些人,光是遇见,就已经是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