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内耗且超级阳光的年下小狗直球攻】
【社交疏离但心慈手软的年上斯文乌龟受】
裴珊与赵月明的相识,源于一场酒吧“捡尸”。
喝得烂醉如泥的她躺在大马路上,浑浑噩噩的,被在便利店上班的赵月明捡了回去。
对方为她洗澡更衣,哄她睡觉,第二天还为她做了早餐暖胃。
裴珊感动的一塌糊涂,觉得她高低得用个几百万来报答恩人,然而在看到恩人的那张脸后,被拒绝报恩的裴珊觉得此等大恩大德,应当以身相许。
从此以后,她变成了赵月明身后的一条小尾巴。
——
赵月明少时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爱,只是那场恋爱的结局并不美好。
尽管多年以后的她已经从那场受伤的情感中彻底逃离,但也实实在在的成了一个孤家寡人,凡是追求者都被她拒之门外。
她想,往后的日子里,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挺好。
孤独偶尔会折磨人,但不会痛苦,因为一个人永远不会背叛自我。
恋爱却不一样,人心隔肚皮,再亲密的爱人都有可能出现欺骗与背叛,尤其是曾经越相爱的人越会感到残忍感到痛苦。
赵月明不想再体验第二遍。
她深知自己做不到透过他人的表层看本质,所以她选择关上那扇爱情的门。
可是有个叫裴珊的小强盗缠上了她,不仅一直蹲在门外,还强行撬开了门,对她说,“姐姐,做我女朋友吧。”
立意:我可以为你踏出一百步,只要你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