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方家的大少爷方绍伦,将饿得要死的流民张三捡回了家。
从此身边多了一条护身忠犬,指东不敢往西,走累了让他背就蹲下身去,捉迷藏只许找不许藏,夏夜的萤火虫能给他抓满一口袋…十五六岁的他背着八九岁的他趟过银水河,“大少爷,张三永远是你的狗。”
可十年后,张三变成了张三爷,忠犬变成了狼。
一双狼眸紧盯着他,“结亲?这事大少爷就不要想了,我把话放这,你跟谁家的姑娘也成不了。”
方绍伦不以为意,然而…清早的练武场,他一如既往帮他纠正射箭的姿势,却在他眯眼瞄准的时候吻住了他的嘴;熟睡的深夜,做了一场春梦,醒来腿根处的红痣被吮破了皮…
引狼入室,悔不当初!方绍伦留洋东瀛,一走了之。
三年后,一封“父病危速归”的电报将他召回了风雨飘摇的家国。
穿着立领长衫披着斗篷的高大身影,在暮色中缓步走来。多华丽的衣袍、精美的配饰,都只是陪衬。
他露出一口排列整齐的白牙,森然一笑,在方绍伦耳边低声道,“大少爷,看你还能往哪逃…”
方绍伦要早知道张三这么能折腾,
一定选择让他饿死在荒野,
总比自己累死在床上好一点…
腹黑狡诈/糙汉忠犬攻VS傲娇耿直/嘴硬心软受
*受略万人迷,攻洁受不洁(有男二墙纸桥段)。
接档文《金针刺蕊三千记》文案:
富平县泼皮西门崧,好男色,躲债到京都,见到传说中的九王爷朱修瑾。
魂牵梦萦,夜不能寐,作淫诗一首:
“梦抱檀郎脱衣裳,
香舌贝齿似蜜糖,
金针刺蕊三千记,
纵死又何妨!”
“死?倒是不必,”朱修瑾牵起唇角,“冀南大旱,你要能把赈灾银子找来——脱给你看看也无妨。”
…
“江淮水灾,你要能把防洪大堤修了——就让你尝一尝是不是似蜜糖?”
…
“后金来犯,三千万两军饷你要拿得出——三千记就准了!”
…
胡萝卜吊着倔驴,泼皮终成一方巨贾。
下西洋、穿沙漠、通商邻邦,赚来的银子填了灾民的嘴巴肥了边疆的骏马,再兴冲冲爬上九王爷,不,明德帝的床榻…
“握草!慢、慢着!说好的…”
“爱卿放心,三千记,一记都不少你!”
帝王家集美貌之大成者*扮猪吃老虎*与文臣武将斗智斗勇*略嗜杀但惧内*明君攻VS聪慧跳脱市侩狡黠*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心算达人*敛财能手*商贾受
立意: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what?!春明后面该能更变态?我嘞个豆啊
春明不会舍得伤害邵纶的,越看越揪心
春明的爹不可能放过绍伦的,因为太影响春明的判断了,感觉春明可能要牺牲自己放绍伦走
可恶,这左云猪队友吗,让别动非要动[小丑][小丑]
跪求番外,三岛强制爱成功的,要不大大单开一本吧[抱拳]
确实进步好大,能把民国文写好的作者厉害??,好看!爱看,接触作者的第一本文是民国,来看之前的现代文,再看娱乐圈文,作者大大未来可期
为什么方手臂伸向张三的脖颈后便开始挣扎
太太能不能来一本墙纸he,求求了,或者三个人把过日子过好的燃冬文学
我果然是深爱墙纸文学,如果三岛不是小日子,我是真的磕这种上位者看似上风,其实内心乞怜,下位者看似被禁锢,其实绝对拿捏
这个受有点降智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