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原来是一位高考完之后穿了的准大学生。
穿了一个…嘶,我遇见的男人都是在说,“大海在呼唤我啊!”的奇怪世界。
收养我的是一个奇怪老头。
然后他死了。
死之前让我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
我觉得,作为渡过了身处人一生中智商最高的高三生,我只想咸鱼躺平,种田度日。
绝对不是因为我晕船不想要出海!
就这样,我种田,我练剑,我读书修生养性 ——在这个孤岛上渡过了这段人生的前十五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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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生活终止在一个偷菜贼身上。
我当时没有拿着剑,身边也没有木棍啥的,无奈只好拖下自己的鞋朝那个偷菜贼丢了出去 。
正中红心,那个偷菜贼倒下了,我光着一只脚看着那一群震惊的男人们,犹豫一会后脱下了自己另一只拖鞋——“没有带剑,拖鞋将就一下吧,当鱼饵还是当稻草人?”
“…这是我们的船长,我们会赔的。”这一群人中看着就是最稳重的男人抽了一口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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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船长是一个红发笨蛋。
他极力邀请我上他的船——我觉得不行——我的价值观不允许我去当贼!海贼山贼都不可以!
当我说我要当世界第一大剑豪的时候他更是兴奋的拍着胸脯保证他和世界第一大剑豪很熟。
我面无表情的“哦”了一声,然后毫不犹豫的和这个家伙打了一场。
输了。
很好,继续种地。
“老头,不是我不愿意当,而是对手太过强大,你看我现在被第一个遇见的人打快死了…”我在红发笨蛋“诶!?”的背景声中对老头的墓絮絮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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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有人源源不断的来挑战我。
我把他们毒打了一顿,深思自己果然还是太仁慈了——应该以后看见船就把那船砍沉。
过了一段时间吧,红发笨蛋带着一个冷酷剑客找到了我。
相见第一眼,我和他就拔出了剑和刀,打了起来。
打完之后相见恨晚,我们两开始讨论种菜的N钟方式。
然后我拿出了酒,喝着酒告诉他,自己对于世界第一剑客这个名号已经摆烂了 ——因为太麻烦。
“打起来的时候耽误我看书时间——啊,要是你的话,我倒是觉得挺有趣,以前和他打起来也很有趣来着,但是也不知道这个笨蛋怎么把自己手臂丢了的 。”
“唉——无敌是多么寂寞。”我长吁短叹,“不如种地。”
红发笨蛋和冷酷剑客都失去了一时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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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在无聊,我认了一个有趣的人做了弟弟。
黑色头发,笑起来阳光开朗,吃的很多,脸上有很多小雀斑,很有活力。
我对他说,“要是以后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和我说。”
他愣了一下,答应的挺乖。
之后——作为一个自认为是良民的我去劫了法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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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我十分想念我的良民身份。
深感自己对不起祖国妈妈的栽培——呜呜呜呜,妈妈,来生再管教一下我这个逆子吧!
别忘了妈妈你异世界丢了的孩子啊妈妈!
记得把我捡回去啊!
立意: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