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 恰是故人来 作者:钫铮 状态已完结字数1.2万字分类言情时代古色古香最新章节第八章更新20年前来源晋江 去晋江阅读↗ 加入书架 想读 在读 搁置 读完 弃书 移出书架移出书架 简介 牛头马面的爱情故事立意: 展开 标签 主题奇幻视角女主年龄13+免费灵异神怪轻松 数据数据说明 → 8章节79收藏10.0评分8526章均点击203评论 作者的其他作品 你 你什么都不知道 连 连苼 相 相依为病 谁 谁与共韶光 系 系我一生心 稻 稻草人 时 时间的回纹针 非 非法入境 我 我喜欢私奔和我自己 慧 慧敏 练 练习 到 到不了的天涯 读者评论 39 最热 最新 庄严自杀划不来啊 爱的人还是嫁给了庄父 还生了个儿子继承了庄家产业 活着痛苦 做个留存记忆的鬼依然痛苦展开她是谌蓝,她是学校附近那家小花店的老板,她是可以用双手编织出漂亮的花环的聪慧女子,她是患了脑癌眼睛和眉毛耸拉下来被人称为哈巴狗的女孩,她是一眼就爱上那个叫庄严的男孩的人,她亦是为了庄严毁去道行的牛头,她还是为了庄严甘心几千年不动的那磐石。 这是部短篇小说,却看得我有些许感动,为这个叫谌蓝的女孩子。刚开始以为她只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记忆的牛头,她平静地收了庄严的魂魄,带回阴间,却不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福是祸。再到后来她和庄严的相处,保护庄严的态度,想为庄严做一切事情的念头,让我觉得这个女孩一定有故事。她的故事插在中间,很短,却很悲伤,她患了脑癌,她在那家花店认识并且爱上了那个有着修长手指的男子庄严,她冒着只有30%成功率的危险进行手术,她死在了手术台上,她舍不得忘记庄严,然后没有喝下忘川之水。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男子,她想保护他,想陪伴他,想他好,于是她一次次地做违背牛头本身职责的事情,即使接受阳气的损害,即使变身磐石封印在石头中,她只想为他好。 看这部小说,说实话我对庄严谈不上喜欢,因为他是那样地任性,他爱上的女子爱上了他的父亲,他就以死留住那个女子,可是他高估了人性,在那女子精神好转以后还是毅然地嫁给了他的父亲,多么滑稽。他就那么偏执地一次次重复着跳楼的动作,一次次回到阳界去看望他的父亲和他爱的女子,任由魔气一点点侵蚀自己,却从没有仔细看过跟在他身边的牛头,那个为了她什么都敢做的女子。 不过最后庄严还是醒悟了,在谌蓝为了他变作磐石以后,他没有投胎,没有选择懦弱,没有选择逃避,他主动请求阎王做了曾经谌蓝做过的牛头,然后祈求阎王再给谌蓝一次机会,于是他用了二十多年寻找她,准备用一百年换得和谌蓝一起投胎的机会。 看到这里,不得不说,我还是欣慰了,不管庄严最后有没有爱上谌蓝,不管他是为了赎罪还是真的被谌蓝感动了,他总是为那个深爱他的女子做出了点什么,这就够了,我们还能奢求什么呢。 谌蓝的心愿实现了,庄严放弃了他的偏执,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不管怎么说,我爱上了谌蓝,爱上了她无怨无悔的付出,爱上了她心若磐石的爱意。 人活一辈子,总要做一回谌蓝的,那样地不顾一切,那样地疯狂,可这也正是爱,如果爱没有牺牲没有冲动,又怎么能说爱过呢,老了的时候也不会遗憾没有那样热烈地付出过,那个时候的自己,如果再努力一点,一点点的话,情况就会不一样很多,对吗?! 爱上一个人,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为了那一瞬间,我们又能做到什么样呢,热烈地爱一回吧,像谌蓝那样。展开大叔,我又回来看你的书了…嘿嘿?展开唉,我又哭了。nnd展开花球的线很感人…展开超有想像力,要能经继续更就好了!展开看来做鬼也不是完全的糟糕,侥幸可以谈一场恋爱,不错啊…展开不知是否留过言,再留个展开居然…是甜蜜的结尾… 爱上一个人啊…展开想起了那句话,有时候,执念比爱情更长久。展开 加载更多评论
她是谌蓝,她是学校附近那家小花店的老板,她是可以用双手编织出漂亮的花环的聪慧女子,她是患了脑癌眼睛和眉毛耸拉下来被人称为哈巴狗的女孩,她是一眼就爱上那个叫庄严的男孩的人,她亦是为了庄严毁去道行的牛头,她还是为了庄严甘心几千年不动的那磐石。 这是部短篇小说,却看得我有些许感动,为这个叫谌蓝的女孩子。刚开始以为她只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记忆的牛头,她平静地收了庄严的魂魄,带回阴间,却不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福是祸。再到后来她和庄严的相处,保护庄严的态度,想为庄严做一切事情的念头,让我觉得这个女孩一定有故事。她的故事插在中间,很短,却很悲伤,她患了脑癌,她在那家花店认识并且爱上了那个有着修长手指的男子庄严,她冒着只有30%成功率的危险进行手术,她死在了手术台上,她舍不得忘记庄严,然后没有喝下忘川之水。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男子,她想保护他,想陪伴他,想他好,于是她一次次地做违背牛头本身职责的事情,即使接受阳气的损害,即使变身磐石封印在石头中,她只想为他好。 看这部小说,说实话我对庄严谈不上喜欢,因为他是那样地任性,他爱上的女子爱上了他的父亲,他就以死留住那个女子,可是他高估了人性,在那女子精神好转以后还是毅然地嫁给了他的父亲,多么滑稽。他就那么偏执地一次次重复着跳楼的动作,一次次回到阳界去看望他的父亲和他爱的女子,任由魔气一点点侵蚀自己,却从没有仔细看过跟在他身边的牛头,那个为了她什么都敢做的女子。 不过最后庄严还是醒悟了,在谌蓝为了他变作磐石以后,他没有投胎,没有选择懦弱,没有选择逃避,他主动请求阎王做了曾经谌蓝做过的牛头,然后祈求阎王再给谌蓝一次机会,于是他用了二十多年寻找她,准备用一百年换得和谌蓝一起投胎的机会。 看到这里,不得不说,我还是欣慰了,不管庄严最后有没有爱上谌蓝,不管他是为了赎罪还是真的被谌蓝感动了,他总是为那个深爱他的女子做出了点什么,这就够了,我们还能奢求什么呢。 谌蓝的心愿实现了,庄严放弃了他的偏执,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不管怎么说,我爱上了谌蓝,爱上了她无怨无悔的付出,爱上了她心若磐石的爱意。 人活一辈子,总要做一回谌蓝的,那样地不顾一切,那样地疯狂,可这也正是爱,如果爱没有牺牲没有冲动,又怎么能说爱过呢,老了的时候也不会遗憾没有那样热烈地付出过,那个时候的自己,如果再努力一点,一点点的话,情况就会不一样很多,对吗?! 爱上一个人,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为了那一瞬间,我们又能做到什么样呢,热烈地爱一回吧,像谌蓝那样。展开
庄严自杀划不来啊 爱的人还是嫁给了庄父 还生了个儿子继承了庄家产业 活着痛苦 做个留存记忆的鬼依然痛苦
她是谌蓝,她是学校附近那家小花店的老板,她是可以用双手编织出漂亮的花环的聪慧女子,她是患了脑癌眼睛和眉毛耸拉下来被人称为哈巴狗的女孩,她是一眼就爱上那个叫庄严的男孩的人,她亦是为了庄严毁去道行的牛头,她还是为了庄严甘心几千年不动的那磐石。 这是部短篇小说,却看得我有些许感动,为这个叫谌蓝的女孩子。刚开始以为她只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记忆的牛头,她平静地收了庄严的魂魄,带回阴间,却不知道这对于她来说是福是祸。再到后来她和庄严的相处,保护庄严的态度,想为庄严做一切事情的念头,让我觉得这个女孩一定有故事。她的故事插在中间,很短,却很悲伤,她患了脑癌,她在那家花店认识并且爱上了那个有着修长手指的男子庄严,她冒着只有30%成功率的危险进行手术,她死在了手术台上,她舍不得忘记庄严,然后没有喝下忘川之水。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那个男子,她想保护他,想陪伴他,想他好,于是她一次次地做违背牛头本身职责的事情,即使接受阳气的损害,即使变身磐石封印在石头中,她只想为他好。 看这部小说,说实话我对庄严谈不上喜欢,因为他是那样地任性,他爱上的女子爱上了他的父亲,他就以死留住那个女子,可是他高估了人性,在那女子精神好转以后还是毅然地嫁给了他的父亲,多么滑稽。他就那么偏执地一次次重复着跳楼的动作,一次次回到阳界去看望他的父亲和他爱的女子,任由魔气一点点侵蚀自己,却从没有仔细看过跟在他身边的牛头,那个为了她什么都敢做的女子。 不过最后庄严还是醒悟了,在谌蓝为了他变作磐石以后,他没有投胎,没有选择懦弱,没有选择逃避,他主动请求阎王做了曾经谌蓝做过的牛头,然后祈求阎王再给谌蓝一次机会,于是他用了二十多年寻找她,准备用一百年换得和谌蓝一起投胎的机会。 看到这里,不得不说,我还是欣慰了,不管庄严最后有没有爱上谌蓝,不管他是为了赎罪还是真的被谌蓝感动了,他总是为那个深爱他的女子做出了点什么,这就够了,我们还能奢求什么呢。 谌蓝的心愿实现了,庄严放弃了他的偏执,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了。不管怎么说,我爱上了谌蓝,爱上了她无怨无悔的付出,爱上了她心若磐石的爱意。 人活一辈子,总要做一回谌蓝的,那样地不顾一切,那样地疯狂,可这也正是爱,如果爱没有牺牲没有冲动,又怎么能说爱过呢,老了的时候也不会遗憾没有那样热烈地付出过,那个时候的自己,如果再努力一点,一点点的话,情况就会不一样很多,对吗?! 爱上一个人,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为了那一瞬间,我们又能做到什么样呢,热烈地爱一回吧,像谌蓝那样。
大叔,我又回来看你的书了…嘿嘿?
唉,我又哭了。nnd
花球的线很感人…
超有想像力,要能经继续更就好了!
看来做鬼也不是完全的糟糕,侥幸可以谈一场恋爱,不错啊…
不知是否留过言,再留个
居然…是甜蜜的结尾… 爱上一个人啊…
想起了那句话,有时候,执念比爱情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