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稿中…】
沈嵇第一次见酥酥,是在落雪隆冬时。
人牙子手中的丫头瘦得像根柴火,他随手掷出银两,不过是纨绔子弟的寸心慈悲。
小姑娘却入了心,鼻尖发紫,砰砰磕头,声音亮亮的:“奴才酥酥,定好好伺候主子。”
他捏着她冻得僵硬的脸颊笑,“我买了你,你可得认我一辈子。”
“认,奴婢认主子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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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沈嵇,是京城有名的风流四爷。
少年意气轻浅,虽买了酥酥,但转头就忘了她。
侯门锦绣,莺燕环绕,他日夜笙歌,从无半分牵挂。
坐拥万丈风光,未将任何人放在眼底心上。
直到沈家倾覆,父兄惨死,昔日锦衣玉食的公子爷成了人尽可欺的丧家犬。
锦衣换旧衫,脊骨蒙尘垢,醉卧泥泞,任由自己烂醉
却有一人不顾冷眼将他扶起,稳稳架在自己肩上。
声音比当年雪地里更沉,更响亮:“四爷,奴婢认您,就认一辈子,您别自己个儿丢了主子身份,叫奴看不起。”
沈嵇才发觉,那年冬他随手买下的,不是一个下人。
是他后来困顿潦倒的半生里,唯一的一道光。
从前他对少女不屑一顾,后来只觉得,把这一辈子的好奉上也不大够。
立意:彼此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