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时候,陇杨城被鬼怪占据。
城内恶鬼当道,怪物狂欢。
而在陇杨城内艰难求生的瞿期,获得了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他租住的公寓只剩自己一个活人了,而且所在公司的规则力量已经无限弱化,如果再待下去,估计他自己也要凉凉。
好消息是,他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只要他回老家,就能继承一座旅馆。
虽然瞿期完全没有所谓老家的记忆,但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他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欣然前往。
回到老家的第一天,他又获得了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信中提及的好友已经变成厉鬼,而他的厉鬼朋友正在逼他和自己结婚。
而好消息是,厉鬼朋友非常重视他,比他自己还重视他的小命。
他被过去的自己堵死了所有推脱的话,看着好友苍白又精致的脸庞,憋屈的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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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期继承了远房亲戚的宾馆,每天沉迷于和新婚妻子恋爱,只觉得日子过得飞快。
直到有一天,他在家中发现了一截触手。
细腻黏滑的深紫色触手盘踞在角落,被发现以后居然泛起一抹诡异的红。抬头看去,巨大的黑影在屋檐下缠缠绵绵的蠕动着,而窗户外面,磨盘大的浑浊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沉默半晌,露出一个充斥着恶意的笑。
立意:世界再混蛋,我也要狂欢
Σ(????)? (⊙o⊙)(oAo川)
简介那两个口口,苍白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