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重生了,重生在了十七岁时一个被我打死的婢女身上。
我上辈子愚笨,蠢钝,嚣张跋扈且恶毒。
这是我死时我的太子好好哥哥斜睥着我苍白的脸给我下的判词。
蠢钝我认。
不然也不会让这个早就该被废掉的贱种踩着我的脸爬上去。
恶毒我也认。
不然也不会因为这个婢女的一张好脸被太子哥哥多看了两眼,就记恨在心给她寻了个错处非让她沉塘。
我被粗壮的婆子攘到地上,脸被挤压的变形,艰难扭头看了眼天色。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辈子十七岁的我马上就要过来,坐在湖边吹风品茶津津有味欣赏这场处决。
我没再挣扎,静静等了会儿,果然,她过来了,只是神色有些奇怪。
我没在意,专心准备腹稿。
没人比我更了解她,对于这个一心扑在那个贱种上的蠢钝少女,用不了三句话就能让她放了我。
“小姐,这个贱婢连看都没看您一眼,不若我们先划烂她的眼,看她还敢不敢不把您放在眼里!”
我心头冷笑,捧高踩低的蠢猪,上辈子看我势颓转头去了贵妃门下,结果没过两日便被人从井里捞了出来。
婆子用力捏着我的脸转过来,等待十七岁的我亲自划眼泄恨。
我闭了闭眼酝酿片刻,早就准备好的腹稿正准备出口,被少女犹豫的声音打断。
“非…非得杀吗?”
我睁开眼睛。
她脸上全是为难,头往左微微偏了下,像是在和虚空里的什么东西说话:“教唆杀人是要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正文第三人称
立意: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