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预收万人迷龙傲天[快穿]求收藏呀,点开专栏即达
枕澄一朝穿越星际,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小说里。
文中主角作为星际唯一的预知异能持有者,深受联邦重视,虽体弱多病,却追随者无数。
文中反派拥有力量增强异能,光肉搏没人打得过他,后期反派更是广招赏金猎人,混成了闻名星际的星盗。
这看似跟枕澄没什么关系。
可问题是他拿了主角小弟剧本,系统直言只要他跟着剧情走,它将会赋予他新生。
枕澄很快拒绝。
因为…他也觉醒了异能。
穿书后他继承了养父留下来的星球,作为新任星主,精致昳丽的长相,过于平庸的能力,都使得他深受各方势力关注。
维护剧情哪有基建星球有意思呢?
只是为糊弄系统,枕澄还是不得已靠近主角活动范围,然而渐渐,他发现文中角色都崩坏了。
原本嚣张跋扈的反派为他鞍前马后,每节课下了都要来找他,黏黏糊糊非凑一块;
原本沉稳内敛的联邦元帅,用滚烫的手心握住他受了伤的手腕,细心帮他上药,目光认真;
原本优雅散漫一丝不苟的继承人掀起散漫的眼,装作醉酒将他搂进怀中,炽热呼吸。
还有他那在文中并没有剧情的室友,也在深夜撕下平静面具,晦涩不明地看着他,语气变得偏执:“好嫉妒他们。”
“澄澄,看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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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龙傲天[快穿]》
元好绑定了一个龙傲天快穿系统,系统说龙傲天顾名思义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所以你会有无数红颜知己,你会掌控诺大的商业帝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是修真界第一人,是男频的神,所有人都臣服你。】
刚高中毕业的元好看着自己的瘦胳膊瘦腿,犹豫了一下还是期待道:“我真的可以吗!”
系统:【相信我,我又名龙傲天养成系统,我会培养你成为一个合格的龙傲天,现在,任务开始。】
校园世界,元好信心满满上阵,以为自己会是高高在上的学生会主席,贵族校园里唯一从贫困户逆袭为商业帝王的龙傲天,然而——
贵族学院天龙人f4 将弱小无助的他堵在主席办公室,垂眸皮笑肉不笑地问他到底选谁,还是想要全部都选?
“四个人,会长大人吃得消吗?嗯?”
修仙世界,他以为自己是莫欺少年穷的逆袭流龙傲天,将来会将宗门少主、魔界魔君、妖界妖主等人通通踩在脚下,然而——
宗门少主用秘境神器引诱他与之欢好;
魔君抢他回魔界成婚;
妖界妖主用心头血逼他结为天地可鉴的道侣。
“想好了吗?如果好好不选的话,那我们就一起了。”
都市世界,元好是开局完全体的龙王赘婿,拿的是打脸岳父家的爽文剧本,这次他以为自己可以一声令下让岳父一家住进狗窝,然而——
他的“妻子”是男的,不仅没瞧不起他这个赘婿,还主动端水给他洗脚;
他的恶毒岳父是个三十五岁老处男,撺掇他和儿子离婚,让他从儿媳变成后妈;
他的兵王下属…
不提也罢。
后来,无数个任务完成——
元好终于能哭着说:“说好的红颜知己呢!!好多男同!”
系统点烟:【蓝颜知己怎么不算知己呢?】
阅读指南:
切片攻,切片融合前受不动心
攻全高洁
自以为直男笨蛋男高万人迷热血受x切片攻
第二个快穿预收《前任,但笨蛋美人[快穿]》点击专栏直达~
路照是只绝顶美貌的小狐狸。
有天他被系统砸中,要求扮演位面主角的无良前任,让主角受情伤从此专注事业
路照不太会,他还是只刚出生不久的宝宝狐OoO
位面一:【可爱又黏人的前任】
路照是强迫主角和自己谈恋爱的豪门少爷,恋爱期间他多次暴露作精本质,包括但不限于:
每天都要和主角接吻、拥抱,但凡哪次没做到他都要将主角堵在角落批评;
异地恋期间强迫工作忙的主角隔两天来找自己一次,做不到他就消息轰炸,特别讨人嫌;
还有睡觉的时候非要趴在主角怀里,夏天也不例外…持续半年,路照觉得差不多了,就线上和主角提了分手。
主角:?
…
夜里路照回到家,发现主角竟守在自己家门口,高大的身影显得落魄,看他的视线压抑,眼眶猩红。
“为什么分手?”
“就因为我不肯跟你穿奥特曼情侣装吗?”
位面二:【想复合,但前任群狼环伺】
位面三:【被前任捅穿心脏,但还爱】
阅读指南:
受是万人迷笨蛋宝宝狐
攻追受,攻宠受
立意:坚定便能所向披靡
退一万步来讲,区区6个为什么不可以?
啊,文笔不错,剧情设定也好,就是感情线突兀,实在看不出来哪里产生对谢的感情,太突然了,我本人其实比较磕元帅的,唉
每一个男配都很好的感觉,害,太遗憾了,只有小谢是正宫
超甜预收《年上男友[年代]》,点击就看攻养老婆 宋桉自幼家境殷实,父母溺爱,十年来没吃过苦。 直到小升初那年,他得知自己是被调包的假少爷,而真少爷已经被他的父母带回家安顿好了 所有人都说他这个假少爷会被抛弃,流落街头。 宋桉委屈抿唇一言不发,当夜就偷了户口本收拾好自己的衣服 不用他们赶,他自己走。 宋桉运气好。 刚到陌生城市,就遇到一个好心的哥哥。 他刚小升初,没吃过苦,更没有社会经历,因为年纪小所以连饭店洗碗工的门槛都够不着 装有户口本和百元钞的背包都差点被人抢走 是大哥哥帮助他,收留他,给他穿干净的衣服,碗里的肉总是夹给他,还供他读书 哥哥是好哥哥 他决定以后要努力赚钱给哥哥养老。 许桢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收留一个离家小孩。 他并不富足,小镇出生,父母早年离家至今杳无音信,他被迫初中辍学打工养活自己。 养小孩费神,既要多打几份工挣学费,又要时刻关注孩子心理健康。 有人看他为一个孩子东奔西走,好心劝解,到底不是亲生的,小心养出个白眼狼。 许桢只觉得他们根本不懂。 宋桉最可爱了,会偷偷在他生日那天准备惊喜; 宋桉最心软了,看他受了点小伤眼泪便掉个不停; 宋桉也最心善,瞒着他偷偷卖掉了从小一直带着的金手镯,只为让他不要再那么辛苦。 宋桉那么好 好到他对他的感情变质,还口口声声说要给他养老。 可他不想要他养老。 他只想和他到老。 ps:软年代文,文中物价自设,勿对标现实 非养父,攻只是收留受,可以当做资助受读书 专栏还有别的预收: 《全息NPC觉醒后决定死盾》 《娇纵小漂亮总在渣主角[快穿]》 《心灰意冷后渣攻火葬场了》 求收藏呀
没看出来感情线咋产生的,有点突兀。明明那时候其他人也是合适的,前面很多的笔墨也不在谢。
预收文求收藏呀《乐队主唱宁苗生》点开专栏即达 娱乐圈有句话:“没有宁苗生就没有席卷全球的暴风。” 作为曾红极一时的乐队主唱兼吉他手,宁苗生长着一张无可挑剔的脸,嗓子好、台风好,在聚光灯下弹着吉他唱歌时,没有人能否认,那即是音乐和舞台唯一的king,暴风乐队将问鼎世界。 然天不遂人愿。在一场的万众瞩目的演出前夕,乐队毫无征兆地解散了。 贝斯手出车祸,伴唱跳槽离开乐队,节奏吉他手转行;而母亲病危,不顾一切威胁儿子回老家结婚。 自此,宁苗生消失在了大众视线里。直至三年后,他带着一首沉淀之作铩羽而归,将自己的不服输展现在所有人眼前,宣告: “我回来了。” 鼓手宋汀景出身顶尖豪门,家中长子,有个秘密。 他喜欢宁苗生,八年。 从青涩的十六岁到重回荣光的二十四,宋汀景不惜代价地跟在对方身边,做他的鼓手,陪他面对流言蜚语,照顾患病母亲。 他曾无数次在架子鼓后用炙热目光舔舐聚光灯下那个光芒四射的青年,流连于他的黑色耳钉,低下头时露出的纹身,弹吉他的手指。 忍得快疯了,也不敢吐露半点。 直到一次获奖,两人齐齐醉酒。 荒唐一夜,第二日醒来,宋汀景什么都不记得,只见衣物散落一地。 而宁苗生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敲着耳后发红的纹身,瞥他: “力气真大,扇了一巴掌都不肯放开。” “亲了我十几口,非抱着我说暗恋了八年,好苦,问我什么时候能喜欢你。” 宋汀景爬起身,索性不忍了:“那你什么时候能喜欢我?”
呜呜…太太…
太太你去哪里了tt
看完了,拍手,好看
哈哈哈大家都想给宝宝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