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他年少时捡的一条狗,养了二十年,舍不得扔,也舍不得好好待。
那年宁城府中学堂,顾怀瑾替秦屿解了一次围,秦屿便像落水的人抓住浮木,再也没松过手。替他打饭、抄书、跑腿,仰着头看他,眼睛亮得像含了一包碎银子。
可顾怀瑾是什么人?官宦世家的嫡子,抬手便能碾碎一个人的前程。他不想秦屿考讲武堂,便截了录取信;不想秦屿交朋友,便让陆文清“失足”落了水;不想秦屿走,便把他关进疯人院,隔着铁栏看他一点一点碎掉。
秦屿逃过两次。一次逃到湘西小镇,被顾怀瑾堵在茶肆里;一次逃到赣南乡村,在学堂门口看见那辆黑漆马车,手里的教鞭啪地掉在地上。后来他不逃了——不是原谅,是太累了,累到恨都托不住。
直到鼠疫来,两个人关在同一间屋子里等死。顾怀瑾烧得迷迷糊糊,攥着他的手叫了一声“小六”,那是秦屿自己都快忘了的乳名。
——顾怀瑾没说过爱他。但他把命押在了秦屿的命上。
可就算是爱,也是污秽的。染着血、掺着毒、裹着二十年的折辱与荒唐。他得到了顾怀瑾的人,也得到了顾怀瑾的刀。
最终他和当年一样,跟在顾怀瑾身后半步的位置。只是不再抬头看他了。
这爱不干净、不体面、满是算计与伤痕,可他们到底捆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了。
立意:爱是尊重,是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