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了,别看了」
安格斯曾经住在哥谭市的一所孤儿院内,食不饱腹,衣不保暖,偶尔还要面对反派和蝙蝠侠战斗时的“小惊喜”
不过感谢韦恩先生,让他有了机会上学,并认识了提姆。可惜的是他们初中就分开了。提姆留在哥谭,而他则去到了纽约。
他原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去了
可惜好景不长,他十八岁那年,纽约大战突然发生,平民死的死伤的伤,他虽然侥幸逃过一劫,但在救一个女孩时,他住的房子却被毁坏。
兴许是好人有好福吧。安格斯在那之后突然就可以看见每个人的头上都飘着一个血条。不过这似乎并没有什么用,他的生活依然要继续
他向远在哥谭的提姆打了电话,希望对方可以先让自己在他家暂住一段时间。提姆很爽快的答应了。
提姆说他现在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不过他很乐意为你在哥谭安排一个住处
安格斯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不过他想起再离开哥谭前的报纸上似乎经常说布鲁斯韦恩喜欢黑发蓝眼的男孩。
意识到这点后,为了给好友一个“惊喜”,同时给好友父亲一个好印象,他又买了一双蓝色美瞳
于是安格斯就这样,连夜出发去了哥谭
*
【作者简介废。可能无法表达出自己想要写的东西。不过如果有喜欢的,就请点个收藏吧!】
看文需知
1 爽文,苏的很,主角蝙蝠崽,但先与提姆认识5年后回家,所以前戏较长
2 可能有部分反派死亡剧情,可以跳
3 无cp,因为作者也单身,所以别乱嗑cp(特指兄弟恋,正反角色恋,父子恋)
立意:好好活着
进门第一步,先让兄弟们喊爸爸
一个小小的建议噢,作者可以在书名前加上《综英美》三个字,这样方便搜索综英美小说的时候大家能发现这本书
那本书我也看过!很地狱笑话但是真的很好看
既然都不限dc了,那我盲猜以前CCTV6的蜘蛛侠
…大大,要不要看看您专栏介绍里写的啥
大大好细心啊~ 还调了间距,真的好可爱呀
感觉还有一种可能是杰森先留下和主角吃饭并聊了聊,吃完饭再给布鲁斯打电话似是而非的嘲讽下并不给出信息,等米尔斯到家了看布鲁斯笑话
谢谢太太,您推的书很好,看完功德值已经清零了
新的蝙蝠崽文学!好耶!!!!!
阳了的话,太太好好休息